篇1:关于做好地方森林防火的工作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直有关单位:近段时间以来,由于持续晴热高温、干旱少雨,我县范围内连续发生多起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各部门要保持清醒头脑,务必克服厌倦松懈情绪,真正从思想上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村支部书记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林业的村领导为具体负责人。各村和林木、林地经营单位要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组、农户,实现森林防火责任全覆盖。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林区野外用火的通知》的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全乡林区要在火源管控措施上下狠功夫,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全面落实好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党员包户、包山头、包地块的森林防火机制,积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认真整改、及时消除、重点部位、重点地区要安排专人值守,切实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
要采取宣传车、广播、墙报、入户发放防火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要用教育疏导的办法解决好农事用火问题。在晴热高温天气,林业部门要出动宣传车、各村要用广播、敲锣示警,要将乡政府统一印制的森林防火责任状签订到户,各村要书写一条以上森林防火标语,使群众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
四、强化巡查值守
在晴热高温天气,各村要安排专人每天对本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巡查,要鸣锣示警,对重点区域要设立检查哨卡,进入人员必须接受防火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智障人员的看护,监护人要对所监护对象的去向了解清楚,要有巡查值守记录,确保火种不入山。
五、强化应急队伍建设
各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建立一支15人(年龄50岁以下)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并将应急队伍情况报送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队伍的训练及防火知识的培训,要购置必须的扑火器具和警示设备(每村至少要配备一面锣),要落实护林员、巡林员的经费。
六、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要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要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到村、组,村与农户要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并将森林防火宣传告知书发放到每家每户。各村要按照村民自治章程对农户建立森林防火奖惩机制。
七、强化责任追究。一是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
对属个人行为引起森林火灾的,县司法机关将对肇事者依法从严查处;对属智障人员引起森林火灾的,对其监护人从严查处;对属单位行为引起森林火灾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对起火原因不明或属自然原因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失火所在村承担责任,并负责扑火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开支。二是加大行政追责力度。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50亩以下的,由失火所在村支部书记向乡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50亩以上、100亩以下的,由乡政府主要领导对该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扣除该村拨款5000元;发生二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00亩以下的,由乡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并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追责;发生三起过火面积100亩以下的或一起300亩以上的村支部书记一律免职。对联系村的联片联村干部,发生森林火灾一起过火面积50亩以下的,每次扣工资200元;过火面积50亩以上、200亩以下的每次扣工资500元;过火面积200亩以上的每次扣工资1000元。发生森林火灾相关责任人受到县追究的按县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篇2:关于做好地方森林防火的工作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镇党委书记X任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X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X、正科级干事X任副指挥长,各村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镇防火指挥部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各村、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提高防范意识,共同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我镇是一个少林区,保护森林资源关系到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一大公害。因此,必须把森林防火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各单位、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要克服麻痹思想,加强火源管理,提高防火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村(场)委会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一把手要亲自抓,将重点公益林区、林地防火责任划片包干、落实到人,做到防范严密、反应迅速、扑救及时;三是要强化管理,严肃纪律。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十不准”规定,对违反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有关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加强值班制度,坚持负责人带班,保证信息畅通,把防范、扑救等工作落实到实处。各地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不得迟报、瞒报。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电话:XX
中共X镇委办公室
X年11月1日
篇3:关于做好地方森林防火的工作通知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为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民委员会要落实好工作责任制,形成主任亲自抓、有关人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预案,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要督促和加强群众的组织领导,落实全民防火责任,全力以赴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联系各村的驻村领导和干部要深入第一线,协同做好森林防火的宣传、森林火险隐患的排查整治、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在发生森林火灾时作为村民委员会第一备用扑火力量赶往现场。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千方百计把森林火险、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
广泛宣传,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清明将至,上坟祭祖燃放烟花爆竹、农民耕作焚烧秸秆、野外玩火等现象将呈上升趋势,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要加强老年、幼小、弱智等人员的管理,各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利用本地宣传资源,以标语、口号、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特别是要严禁在林内玩火、用火和乱扔烟头、燃放烟花爆竹远离林区等宣传,清明期间村要组织人员巡山巡查,宣传文明、安全祭祖,确保不发生火灾。
健全机制,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队伍。各村民委员会必须分别落实20人以上的专兼职灭火队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要积极组织人员赶赴火场予以扑救,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二)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设备。各村要按照预案要求,配足配齐灭火工具,准备必要的铁铲、砍刀、斧头、锄头等,为扑火工作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
(三)落实“两项制度”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民委员会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要切实组织力量巡查,严禁林内、林缘一切违规用火现象发生。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四)防火工作外围流程。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所在行政村要迅速启动预案,科学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对于林火较大,短时间无法扑灭的,要及时请示镇人民政府,驻村干部和友邻村支持配合。
严格考核,严肃追究森林火案责任
森林火灾发生三个工作日之内,所在村要将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过火面积、过火的林地面积、林木以及其他财产损失情况、组织参加扑救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告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否则,镇党委政府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要求,依法严惩肇事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工作责任,并扣减相应的目标分,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篇4:关于做好地方森林防火的工作通知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市进入四月份以来无有效降水,气温偏高,大风不断,具备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气候和物候条件。加之“五一”即将来临,进入林区游玩、采集、耕种的人员增多,火源管理难度加大。为全面做好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深入包片责任区跟踪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凡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
两镇和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看住人、封住山、管住火。对本责任区的生产点、养殖点、家庭式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要进行全面排查,查找火灾隐患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节日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密度,严防火种入山,严禁野外用火,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严阵以待,充分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驻绥森警部队、专业扑火队要集结待命,处于临战状态,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两镇的群众扑火队也要做好相应扑火准备,配合专业扑火队应对各种复杂火情。
四、进一步加强值班调度。
各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市防火办将不定期检查各单位的防火值班情况,凡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空岗漏岗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各单位要将“五一”节期间的防火值班表4月30日前报市防火办。
五、进一步加强违规用火查处。
要加大野外违规用火的查处力度,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引发森林火灾的,在严惩肇事者的同时,追究肇事者所在单位及包片单位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