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通知(精选4篇)

时间:2024-06-25 10:09:38
森林防火工作通知(精选4篇)

篇1: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我镇林区植被枯死严重,森林可燃物载量大大超过爆发性森林火灾发生临界点。据县气象部门预报,未来一段时间我县林区仍无明显降水,森林火险等级居高,随着气温逐步回升,昼间野外风力强劲,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确保林区安定稳定。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形势,强化动员部署。各村(区)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对当前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的情况保持清醒认识,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各村各部门要拿出最大的精力抓防火,制定最严格的标准要求防火,采取最管用的措施推动防火,力争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各村(区)要把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坚决停止一切违章野外用火行为。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积极配合森林公安、林业执法大队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严格执法,从重处罚违规用火行为,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要切实强化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监管,督促及时开展巡山护林活动,严防野外火源失控。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防火氛围。各村(区)要结合修订后的《森林防火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针对性地加大对科学防火、安全扑火的宣传教育力度。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大力宣传野外用火的相关规定和安全用火基本常识,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切实增强全民安全防火、扑火意识,努力营造浓郁的森林防火氛围。

四、高度戒备,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准备。各村森林防火预备队要全面动员、全员备勤;及时补足配齐防扑火装备物资,完善应急预案。高火险时段实行全天候巡护,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快速增援,集中优势兵力,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五、加强监测,强化值班,及时掌握火情。各单位充分利用卫星、地面巡护监测、瞭望台观测等手段全方位加大对辖区内林火的监测力度,加大巡护密度,对已发现的热点要第一时间核查反馈。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森林火火情动态,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告,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火情处置科学有序。

篇2: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季的森林防火工作,保证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工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各责任单位刻不容缓的职责,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从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保护生态平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提高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期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坚决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各村委会要对进山路口严格把守,严禁带火种进山,每座坟山都要有干部带队,专人看守。各村林场护林员、巡山员要加强对林区墓地的监管,严禁野外用火,各村委会加强对辖区内“老、弱、痴、呆、傻、未成年人、乞讨人员”的管理,清明前后,村领导要带队组织人员封山,提倡文明祭祀“鲜花代纸钱,文明又安全”。

三、提高应急救灾处置能力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时效性和专业性强,危险性大,各村委会要必须全面落实应急预案,加强保障机制建设,提高应急救灾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火灾,要确保拉得出队伍,跟得上物质,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加强领导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抓好森林防火负责制,要查森林防火工作是否做出明确安排和部署各项防扑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要健全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完善机构,充实人员,坚决杜绝人员不到位、火源管理不严、检查监督不力、发生火灾后扑救不及时等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值班调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清明节前后,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火灾扑救进展和火场气象等情况,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和火情报告的有关规定,保证信息畅通无阻,以确保灾情信息的准确无误。

特此通知

**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篇3: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是群众祭祖高峰期期,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根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清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切实实抓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春防后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山火及其它火警发生。

二、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使森林防火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森林消防、公安、民政、工商、安全、城管综合执执法中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清明节期间我镇禁售烟花炮竹,严禁携带烟花炮竹上山,严禁在山上燃放烟花爆竹、烧烧香烛、纸钱及各类祭品。加强检查监督,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扑,坚决把山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切实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准工作。要加强防火、扑火火器材的管理和维修。各村和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和治安队、民兵骨干的扑火队伍,一旦发生火警,立即出动,实施打早、打小、、打了。注意做好扑火安全工工作,不要动员学生、老人上上山扑火。

五、山火发生后后,一定要查清起火原因,严肃处理肇事者。

六、从4月5日起一个月内,各村及及镇直属部门、有执勤任务的的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逢周六、周日不放假。有山头的村要组织队伍上山巡逻,各村义务消防队和没有山头的村要组织好预备队伍待命。

七、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原省、区属单位、双管部门在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力量,守好本单位所管辖山头和附近的的山头,一旦发生山火,随时时进行扑救。

八、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在本辖辖区内因山火造成重大损失或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九、对私自在平坟的的地点设置标识或重建坟墓的的,要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的同时,责成当事人立即清除除,并恢复原来地貌。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对违反规定,不顾劝阻,私自到已清、平坟的山头拜祭并引发火灾事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加强灵园的内部管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疏导拜祭人潮,坚决清除拜祭高峰期的安全隐患,确保灵园拜祭秩序的畅顺顺。

十二、一旦发现山火,要立即报镇防火指挥部。

224小时值班电话:xxx

篇4: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现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就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村(居)委员会、乡属各单位要加强森林公益宣传,做到、做实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林区群众安全用火意识,增加防火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语,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让森林防火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

各村(居)要迅速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活动,全面梳理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在普遍防范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国有林区、旅游区、连片坟地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加强对烧荒、野炊、上坟烧纸、林区吸烟、烟花爆竹、小孩玩火的全方位管理。乡、村(居)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一线,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要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火灾防范上,强化依法治火,下大力气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内巡护;高火线期内要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强对进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住山下林外。各村(居)干部进入林区防护,对重要部位严看死守、严密管控火险,确保万无一失。

各村(居)委员会、乡属各单位组建一支8-10人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并加强防火扑火知识培训,确保招之即来,来之能战。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启动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保证有火不成灾,小火不酿大灾。扑救火灾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火,始终把扑火人员和群众安全放在首位;要尊重扑火规律,加强扑火技术指导,注意实施紧急避险,坚决禁止蛮干,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在森林防火期间,各村(居)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不漏岗、不脱岗。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并按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将火情信息上报乡政府和林业部门,严禁迟报、漏报。林业部门要注意收集证据,对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警、火灾的,要迅速侦破案件,依法严惩肇事者。

森林防火是一个严重的生态问题、经济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驻村(居)乡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地块,确保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户主。对因领导不力、预防措施不落实,特别是领导责任制落实,拒不整改火险隐患,连续发生火灾或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相关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