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事项通知
“春节”将至,伴随着节日活动的增多,进入林区的人员数量也随之增加,加之居民欢度佳节燃放爆竹,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我区做好节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棋盘山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五条标准”的要求,把做好节日期间的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对节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再安排、再部署,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定要亲自安排、亲自组织、亲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争实现节日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
二、狠抓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性很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都是以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为基础。各街道、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流动量大的特点,组织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居民的森林防火认识。
三、加强火源管理,从源头上消除火险隐患。
各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坚决采取措施,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加大对非法用火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林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安排护林防火人员全天候巡逻巡查,增加野外巡查次数,认真做好对入山人员的火种检查工作,对加油站、无人别墅等重点地段进行不留死角的森林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四、加强节日防火值班,确保防火信息通畅。
各街道、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火情信息上传下达快速及时。扑火人员要严阵以待,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各种扑火器材要保证性能完好,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报告森林火灾情况,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的发生。
篇2: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事项通知
各镇(办)农办: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祀等活动集中频繁,春耕农事用火和进山踏青旅游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清明节是群众扫墓祭祀比较集中时段,也是历来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和特护期。各镇(办)要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清形势,克服麻痹思想,高度戒备,精心组织,全力以赴。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好落实。要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切实把防火工作重点放在重要区域和重点防控部位上,做到人员到岗,工作到位,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二、强化防火宣传
各镇(办)要充分利用网络等各种媒介,深入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教活动,做到宣传教育“五个天天”。要在入山道口设置宣传点,强化对祭扫和踏青旅游人员的宣传劝导,提倡广大群众用鲜花、植树、网上祭奠等现代文明方式进行祭祖扫墓和规范安全用火意识。要大力宣传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努力营造文明祭祀、安全用火和全民防火的浓厚氛围,着力提高全民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
三、强化火源管理
各镇(办)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环节来抓,层层落实监管责任。继续坚持区级督查、镇(办)巡逻、村组站岗放哨的有效做法,对每个森林火灾风险点都要科学布控,重兵把守,在重点地段和入山道口设专人严看死守,严禁一切火种入山。全区护林员要全员、全天候上岗,特别要加大对林内和林缘坟山墓地的巡查密度,严禁在林内和林缘祭祀烧纸烧香或燃放烟花爆竹以及违规农事用火。要加强对特殊群体人员的监管,从严落实包保和联防联保责任,查漏补缺,消除隐患。
四、强化应急处置
各镇(办)要制订和完善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工作。区民兵森林灭火分队和各镇(办)应急队伍要抓紧备战集结,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及时检查和补充扑火物资、装备,确保扑火机具和扑火物资齐备完好。遇有火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就地、就近、就快原则和“观风向、开隔离、打顺火、机械扑、人工助、水浇火、防复燃”的基本经验进行处置,相关领导必须按规定时限深入现场指挥,切实做到重兵投入、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五、强化值班调度
各镇(办)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强值班查岗,做好值班记录,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辖区森林火情动态,做好上级和领导指示要求的上传下达,及时核查和反馈信息,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规范上报火情信息,确保政令信息畅通。4月1日至7日,各镇(办)每日17时前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对迟报、瞒报、漏报火情信息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六、强化责任追究
区防火办将深入责任区开展全面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抓好整改,进一步推动各项责任和防控措施的落实。继续推行“违规用火一律拘留、失火毁林一律判刑、防控不力一律问责”三个一律强硬举措的落实,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火源管控不到位、组织扑救不得力,导致森林火灾高发以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3: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事项通知
各地祭祖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稍有不慎,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为切实加强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重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树立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及包点领导具体负责并亲自带班,督导森林防火工作措施的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落实巡山制度,严管野外火源。乡政府将适时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配合各村、各单位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张贴宣传标语,戒严令分发到农户,乡、村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并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营造森林防火氛围,落实巡山制度,巡山人员戴上防火袖章,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纠,各村、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在重点区域设岗堵卡,高温天气要坚守到下午19:00时,严格实行“五个禁止”: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禁止在林区及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炼山;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等;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森林公安派出所将负责本区域内的野外火源查处,森林公安局负责重点区域的巡查。
三、加强火灾处置力度,做好应对突发性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森林消防专业队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必须齐装满员,集中待命,进入临战状态。半专业队及应急扑火队,必须相对集中待命,随时做好出击火场应战准备。在灭火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积极扑救森林火灾,各村、各单位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严密组织,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扑火安全,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加强值班制度,强化督查。各村、各单位要强化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期间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报乡政府办公室时间为每日下午16:00。各村、各单位领导和干部实行包组、包山头,乡蹲点领导将随时对各村、各单位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全乡。
篇4: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事项通知
当前及节期间正值春耕备耕繁忙时节,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实行节休假制度后,回乡祭祖的城市居民较往年大量增多,农村农事用火以及进山扫墓、郊游踏青等活动将大量增加,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进一步做好迎战高火险的充分准备,确保今年春防期我市森林防火态势平稳,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及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二、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一是认真开展好进村入户宣传工作,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鸣锣警示、召开村民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全民动员,群防联防,相互监督,严格管理,务必管住野外用火。二是镇政府将出动防火宣传车加大宣传力度,
有条件的村要出动防火宣传车不间断宣传,其它各村要以组为单位开展鸣锣宣传。
三、严格落实防火工作责任。一是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继续实行镇、村、组分片包干责任制,将火源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确保所有的山场有人管,所有地段有人防,特别对坟山、墓地等地区要加大查密度,重点防范,对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派专人死看死守,严防火种进山入林。二是明确“痴、呆、老、幼”和精神病人的监管责任,明确其监护人和村组责任干部,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野外用火失控的、要追究责任。三是乡直各机关单位和市挂点单位要到村,相关村要安排好责任地点°
四、严明工作作纪律。一是从4月1日起至4月10日,镇、村、组干部以及驻镇单位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一律取消节假日(如遇下雨
天气由镇防火办另行通知),全部下全防火一线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二是乡村半专业队和应急队要相对集中,确保一有火情,能够迅速集结、快速反应,真正做到一旦出现火情,能在最短时间内“快速、安全、有序”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