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通知(精选4篇)

时间:2024-06-25 09:43:44
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通知(精选4篇)

篇1: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通知

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通知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劳动法》、《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消防安全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实施意见》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严防群死群伤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从20**年4月起对全区机关、基层组织负责人及各行业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第一期:(20**年4月19日-4月21日)。主要培训对象为各街道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所属社区消防安全负责人各一名,共83人;

第二期:(时间另定)。主要培训对象为高层建筑、小区物业消控人员及商场、超市消防安全负责人,约97人;

第三期:(时间另定)。主要培训对象为全区宾馆、快捷酒店及3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负责人,约90人;

第四期:(时间另定)。主要培训对象为全区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负责人,约90人;

第五期:(时间另定)。主要培训对象为银行、金融机构、医院等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消控人员,约90人。

以上培训待定时间,由区消防大队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市消防支队轮训队(晋安区西园村,晋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旁)。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师资费、材料费、场地费、器材使用费)400元/人,食宿费380元/人,合计:780元/人。

四、注意事项

1、第一期培训人员4月19日早上9:00到市消防支队轮训队报到。同时,请各单位将培训人员名单、所在单位及联系电话于4月16日之前上报区消防大队,传真号码:。

2、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参加培训人员应参加培训人员应携带两寸黑白照片2张、学历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自备换洗衣物。

3、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要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培训结束后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取培训证书;未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必须重新参加培训,直至领取培训证书。

篇2: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通知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劳动法》、《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消防平安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实施意见》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严防群死群伤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消防平安环境。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4月起对全区机关、基层组织负责人及各行业消防平安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平安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第一期:〔2022年4月19日-4月21日〕。主要培训对象为各街道消防平安负责人及所属社区消防平安负责人各一名,共83人;

第二期:〔时间另定〕。主要培训对象为高层建筑、小区物业消控人员及商场、超市消防平安负责人,约97人;

第三期:〔时间另定〕。主要培训对象为全区宾馆、快捷酒店及3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负责人,约90人;

第四期:〔时间另定〕。主要培训对象为全区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平安负责人,约90人;

第五期:〔时间另定〕。主要培训对象为银行、金融机构、医院等消防平安负责人及消控人员,约90人。

以上培训待定时间,由区消防大队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市消防支队轮训队〔晋安区西园村,晋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旁〕。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师资费、材料费、场地费、器材使用费〕400元/人,食宿费380元/人,合计:780元/人。

四、考前须知

1、第一期培训人员4月19日早上9:00到市消防支队轮训队报到。同时,请各单位将培训人员名单、所在单位及联系电话于4月16日之前上报区消防大队,传真号码:。

2、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参加培训人员应参加培训人员应携带两寸黑白照片2张、学历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自备换洗衣物。

3、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要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培训结束后须经考试合格前方可领取培训证书;未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必须重新参加培训,直至领取培训证书。

篇3: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通知

司属各单位:

集团公司定于2020年6月23日上午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工程公司及项目部在总部设有办公室的安全负责人、洛阳市各在建工程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应急救援队成员、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本次培训。

二、培训地点

集团公司总部一楼报告厅。

三、参会时间

培训开始时间为9:00,签到截止时间为8:50。

四、其他事项

1、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务必遵守防疫要求,在大门处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园区;

2、请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汇总参会人员名单在6月18日上午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工程管理部邮箱hnsjgcglb@163.com;

联系人:xxx

2020年6月15日

篇4: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通知

各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年5月10日,下发。6月27日,国务院召开深化实行*电视电话会议。这是“*”开局之时,国务院就加强消防工作做出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对实现旅游业平安进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各类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把学习实行*作为“*”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行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旅游消防平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熟识加强旅游消防平安工作的重要性

旅游消防工作关系广大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平安,关系旅游业的平安进展。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仔细学习和深刻领悟*精神,从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平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保障旅游业持续健康进展的高度,充分熟识加强旅游消防平安工作的重要性。要以贯彻*为契机,认清当前旅游消防平安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增强旅游企业和旅游行业干部职工做好旅游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旅游消防平安工作扎实开展。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化探讨,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方案和工作措施,开创旅游消防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旅游消防平安工作规范化进展

建立健全旅游消防平安的工作机制,是新的历史进展阶段对旅游平安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是消退火灾隐患和加强平安管理的内在要求。一是建立分级负责的领导机制。要依据*的精神,进一步分解细化旅游消防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逐级落实,并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全面建立旅游消防平安工作的领导机制和责任制,确保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担当起依法监管的责任,各旅游单位担当起消防平安主体的责任。二是建立合作协同的保障机制。旅游消防工作社会性强、涉及面广,要加强同公安、质监、安检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促进旅游消防平安工作与各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各旅游接待经营单位之间的协调协作,做到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相互补台、相互督促,建立起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旅游消防平安体系。三是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旅游单位要依据*精神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旅游消防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备、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等各项措施;加强消防应急演练,提高消防应急能力。

三、运用各种手段,切实把旅游消防平安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运用综合管理手段,加大工作力度。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针对行业实际,结合最佳旅游城市、优秀旅游城市和旅游强县创建工作以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等工作,将旅游消防工作纳入到旅游行业管理和标准化管理的工作范围内,从多方面、多层次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主动争取各级政府对旅游消防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促进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提高消防管理水平。三是运用宣扬教育手段,在全行业树立平安第一的理念,强化领导遵章遵守法律的管理理念和广大职工的平安操作工作理念。同时,提高广大游客的消防平安意识和自我爱护、自救互援的能力。

加强旅游消防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肯定要全面落实*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扎实工作,为提高全行业防控火灾能力和消防平安水平,保障旅游业持续稳定进展做出新的贡献。

相关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