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组合4篇)

时间:2024-06-02 10:45:43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组合4篇)

篇1: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村)、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防止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现就年汛期学生防溺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1、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的通知》)精神,加强水域管理,做好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开展好相关工作。

2、教委办负责全街道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在全街道中小学校(园)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建立教育系统安全巡查督查队伍,对学校开展的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3、农业服务中心要根据水利工程管理权限,督促各社区落实所属河道、水库、塘坝等水利工程管护责任;督促各社区对辖区能形成溺水危害的水域进行全面隐患排查,设置警示标志,并纠正警示牌老化、偏小、不明显等问题,对损毁警示标志及时予以更换;督促各社区准备救生设备,用于较大水域的应急救生工作。

4、城建办针对所管辖水域制定 “水位控制”等相关措施,将主要河道、景观水位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并设置防护栏与居民区隔离,在河道显著位置增设警示标志。

5、派出所要深入中小学校(园)开展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活动;建立快速反应联动机制,与相关救援部门建立联动制度;加强对河塘沟坝等水域的巡视,以分片包警的形式建立责任制。安排巡逻车延伸巡逻路线,增加巡逻密度。

6、各社区要对辖区内水库、池塘等水域落实专人看管,定期、不定期对看管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奖惩机制确保责任落实。

7、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落实好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做好年防溺水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学生防溺水工作预案,开展经常性的防溺水知识教育,建立防溺水巡查队伍,加强对周边水域的巡视,落实特殊群体的摸排,深化家校沟通,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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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当前正值汛期,我镇地处山区,河流交错,水库、塘坝较多,河床、水情复杂,为有效避免广大村民,特别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警惕,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

历年来,各乡镇屡次发生溺水死亡事故,事故的发生给遇难者的家庭带来了难以抚平的痛苦和巨大的损失。各村委、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从溺水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工作,提高做好防溺水工作的有效性

1、做好宣传工作。各村要通过广播、刷固定标语等形式,教育广大村民及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营造浓厚的防溺水工作的氛围,提高村民及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引导村民及中小学生不去、少去水库、塘坝等地方游泳。

2、做好巡查工作。各村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周边危险水域进行排查分析,主动采取各项措施予以防范。加强巡查力度,对私自下水游泳的村民及中小学生进行及时劝阻。

3、做好警示工作。各村要组织人员,在水库、池塘等重点区域设立警示牌,提醒村民及中小学生注意自身安全。同时要做好警示牌的维护工作,坚决杜绝因为工作不到位而造成溺水事故。

4、做好联系工作。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家长会、电话、短信等有效方式,切实和学生家长建立起沟通渠道,帮助学生家长提高监护未成年人的意识,指导家长采取有效的监护措施,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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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全面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根据X市教育安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一步明确责任

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及村(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全面排查整治辖区水域安全隐患

(1)5月10日起,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并组织所属全体干部,对辖区内水域(溪、沟渠、山塘、水坑和水上游乐设施等)开展地毯式排查,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台账,制定“一处一策”,彻底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栅栏,各乡镇街道自行解决经费,整治工作完成后,由市财政统一安排支持)。

(2)对辖区内安全隐患点逐一设置警示标牌或横幅(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模板,红底黄字为宜,包括标语、水域安全管理责任人、救生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做到醒目、管用)。

(3)各乡镇(街道)要将排查整治情况书面报送市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备查。

3.整合力量,组建学生防溺水工作(救援)队伍

(1)以村(社区)为单位,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党员骨干带头作用,整合防汛信息员、水库(骨干山塘)管理员、辅警、森林防火信息员、环卫保洁员等人员力量,组建本村(社区)学生防溺水工作(救援)队伍,合理分工、细化责任,以“三定”(定人、定时、定水域)实施巡查(巡查时间段一般为早上7点至9点、中午12点至14点、下午16点至19点,各村和社区可据本地实际确定具体时间段;周末双休及节假日全天候巡查),做到无死角、无盲区。

(2)鼓励在家学生家长自行组织排班,轮流护送学生上下学。

(3)村(社区)学生防溺水工作(救援)队伍名单及“三定”巡查排班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格式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备案。

4.切实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并帮扶其家庭

(1)各村(社区)要将本辖区留守儿童一一登记造册,上报乡镇(街道)。

(2)乡村两级要安排党员、干部与留守儿童结对,定期走访了解情况,着重开展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悉心帮扶其家庭克服存在的困难。

5.严肃追责问责。

6.学生防溺水工作周期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0月1日结束。市教育安全领导小组视情可作出调整。

7.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绩效评估内容,分值由市绩效评估委员会研究确定。

XX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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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和国家、省、市属驻__有关部门单位:

防溺水工作事关学生生命平安,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事关校园平安稳定,做好防溺水工作意义重大。近期,省内外接连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给学生家庭带来重大伤害和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为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有效遏制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我县预防学生溺水平安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在进步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实在进步政治站位,坚决树立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实在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认识,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平安第一、预防为主〞平安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当、落实有力。要实在把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认真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防溺水工作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从源头上做好预防管控,坚决防范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平安责任。一要落实水利工程防溺水监管责任。要结合河长制、湖长制的推行,认真落实河(渠)道、水库等危险水域平安管理及防溺水责任制,完善平安警示标识或防护设施,逐项落实责任人,逐级夯实责任。二要落实教育部门责任。要加强防溺水平安教育监管,建立平安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平安教育主体责任和监护责任,强化家校共育,提醒催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三要落实农田水利设施责任。针对在建的农田水池、小塘坝、灌溉机井等设施,要明确防溺水平安管理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三、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平安巡查机制,紧盯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和周末、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紧盯辖区内易发溺水事故的河、塘、沟、渠、坑和水库、湖泊等重点危险水域,施行全方位管控,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全面构建防溺水平安防范网络。要对危险路段和可能发生溺水事件的危险水域进展排查整治,完善平安警示标识,配置平安防护设施,确保平安警示防护到位。要高度关注农村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健全关爱措施,定期、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展查看和上门教育,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动态,实在保障学生平安。要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展分组,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互相提醒机制,小组成员之间互相交流防溺水知识,对同学私自下水和到危险水域玩耍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家长、教师报告。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以电视滚动字幕、公益广告、专题专栏、平安宣传教育片、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防溺水平安知识宣传。县教育和体育局要组织各中小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实在将防溺水平安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广泛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培养学生的平安意识,使学生掌握辨识平安风险和自我保护的根本常识。各乡镇街道要实在抓好防溺水宣传教育,主动在各村〔社区〕利用大喇叭定时播放前期录制的“防溺水提醒〞,在村〔社区〕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并充分利用村民议事日等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片等形式,实在进步群众防溺水意识。要积极发动指导干部带头宣传防溺水工作,印制“防溺水明白纸〞,确保发放到每位村民家长,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随时提醒村民和家长,不忘防溺水平安,时刻看管好孩子,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实在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要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实在增强群众和学生的平安意识和自护自救才能。

五、进步应急处置才能。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防溺水工作的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全力开展救援。对已发生的溺亡事件,要迅速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对迟报、瞒报、谎报的将严肃追责。同时,县政府将加大防溺水责任追究力度,对开展防溺水工作不积极、部署防溺水工作不及时、履行防溺水职责不认真等行为依法依规进展严肃处理,确保防溺水工作落地落细、责任到底到边。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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