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四活动的通知(合集3篇)

时间:2024-08-06 16:45:52
关于开展五四活动的通知(合集3篇)

篇1:关于开展五四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中学团委:

为纪念“五四”运动93周年和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90周年,大力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引导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我县经济和社会建设,努力建设激情、创新、友善、和谐沂水,团县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团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庆祝“五四”运动93周年和建团90周年为主线,围绕“弘扬‘五四’精神,点燃青春激情”主题,通过组织开展各类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广大青年的时代风采和精神风貌,进一步体现“五四”精神的时代性,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团员青年为构建激情、创新、友善、和谐沂水做贡献。

二、活动主题

弘扬“五四”精神,点燃青春激情。

三、活动内容

1、召开党建带团建暨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组织党员、团员开展座谈会,总结交流近年来本单位基层党建带团建和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动团的组织建设新发展。

2、开展“三信”教育帮扶活动。“五四”期间,以共青团的名义,深入包扶企业、村庄、农户,开展一次调研和帮扶活动,扎实推进“三信”集中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3、开展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城市文明提升志愿服务,以参与城镇网格化管理为重点,集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植树造林、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建设家园,美化家园。

4、开展“迈入青春门,走好成人路”系列主题活动。各中学组织开展14岁迈入青春门、18岁成人仪式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增强中学生的爱国情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各中学团委要在“五四”前后集中安排一次全校性的团的活动,如团课、入团仪式、成人宣誓仪式等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专题板报等形式,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团员意识,提高他们对团组织的认同感。

四、有关要求

1、结合实际,突出主题。各基层团委要精心部署和设计具有时代气息和本单位特点的活动方案,突出“弘扬‘五四’精神,点燃青春激情”的主题,策划、组织内容积极向上、青年人乐于参与的活动。

2、加强沟通,互相合作。各基层团组织要加强联系,加强沟通与协作,努力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全县活动的开展,认真抓好组织、落实等工作。

3、广泛宣传,善于总结。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载体,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报道活动,积极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同时,要学会总结,善于总结,各团组织要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并图片资料整理汇总后于5月6日前报送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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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篇2:关于开展五四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青少年是最活跃的群体,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加强与青少年联系,为党积极培育优秀的后备力量方面发挥着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共青团对学生社团的引领作用,结合我区“五四”系列活动具体通知如下(各小学组织队歌唱响活动;各中学组织以下两项活动):

唱响团歌队歌活动(5月4日)

20xx年5月4日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九十五周年纪念日,是共青团的庆典,是青年人的盛会。在这个意义深远的日子里,xx区教育局团委号召全体团员、少先队员唱响共青团团歌、少年先锋队歌,谱写青春梦想。

5月4日,全区各中小学利用升旗仪式时间,统一开展唱响团歌队歌活动。全体团员队员着礼服,团员佩戴团徽,队员佩戴红领巾,在全校师生面前唱响团歌队歌,展示共青团团员及少先队员风采。各团委、大队委组织委员协助本校唱响活动,宣传委员做好罗湖教育信息网的活动宣传报道。

二、xx市大中学生“我的社团·我的梦”五四大型社团主题展演活动(只限大中学社团)

(一)活动时间:5月24日(暂定)

(二)活动开幕式:

1.时间:上午9:30

2.地点:展厅舞台

3.参加人员:

(1)市领导、市委教育工委领导、团市委领导出席。

(2)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

(3)团市委相关部门负责人。

(4)各区教育部门共青团工作分管领导。

(5)各相关学校校长。

(6)邀请部分企业、社会组织等代表。

(7)现场学生社团代表。

4.主要议程

(1)活动开幕。

(2)领导致辞。

(3)学生社团代表做“我的社团·我的梦”主题发言。

(4)表演社团展演。

(5)开幕式结束,领导和嘉宾现场参观社团现场展演。

(三)社团现场展演

1.大液晶屏:循环播放各类社团自制的宣传片。

2.展位:在展厅设置展位,分为高校区、10个行政区、市局直属学校区和展会功能区4大块,每个展位设置统一LOGO。

3.布展:各单位按名额分配推报和精选出学生社团参展,各社团在指定展位布展,每个社团均需制作“我的社团·我的梦”展板,描绘本社团的相关情况(突出展现社团的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描绘“社团梦”),其他内容自定。

4.展演:以社团分类的不同,因地制宜开展展演和宣传,静态类社团可展出社团作品、派发宣传资料、展示社团成果等;表演类社团,按照指定时间,在舞台进行展演。

5.参加人员(采取事先分票制,活动组委会将提前分发门票):

(1)邀请的领导和嘉宾。

(2)全市中小学生和相关教育工作者、各级学校团委负责人。

(3)关心青少年工作的单位、媒体、市民群众。

(4)我市学生社团代表和成员。

(四)、工作要求

本次主题展演活动是结合中央提出“中国梦”主题,在今年五四期间开展的最为重要的一项活动,请各学校团委积极争取所在单位党政机关支持,克服困难,做好工作安排,认真落实所分配的工作任务,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

xx区目共有8个展位,请各学校积极精选参展社团1-2个,于4月22日中午12:00前将《“我的社团·我的梦”五四大型社团主题展演活动申请表》(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xxxx

这次社团主题展演活动是展现各学校社团风采的重要平台,请各参展学校对本校参展社团给予相关活动经费、人员、车辆交通等后勤保障方面的大力支持,并统一为参展学生购买人生意外险。参展社团需准备材料如下:

1.制作社团宣传片。所有参展社团需制作一段5分钟内介绍本社团的宣传短片,内容为描绘本社团的相关情况,如社团介绍、开展活动、经验成果、所获奖项等,但须专门有描绘“社团梦”的片段,由本社团负责人讲述社团的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入选HYPERLINK"mailto:所有社团的参展宣传片务必于4月27日前报送至xxx@163.com"所有社团的参展宣传片务必于4月27日前报送至xxx@163.com。

2.制作社团宣传展板。现场展位由三面墙构成,每面墙可贴挂社团的宣传展板,其中正面墙须按活动要求,统一贴挂“我的社团·我的梦”展板,描绘本社团的相关情况(突出展现社团的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描绘“社团梦”),其他两个侧面墙的内容由参展社团自定。

3.做好现场展演工作。每个学校需指定一名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处理本校于展演当天的所有事宜。现场采取“点赞”的形式(由参会嘉宾、市民等在特定区域粘贴特制贴纸的形式进行),设置“最高人气社团奖”、“创新达人社团奖”、“公益达人社团奖”等奖项,将评选出各单项最高“点赞”数的社团,活动结束后进行颁奖。各参展社团现场可积极派发宣传本社团的资料,由各参展社团自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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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篇3:关于开展五四活动的通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共青团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构建和谐校园,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更好地促进我校各级团组织的发展,加强共青团建设,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集中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国广大青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校团委在对各学院团组织2011-2012学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检查考评的基础上,决定开展我校共青团组织2011-2012学年度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称

1、xx大学优秀学院团委书记、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十佳青年学生标兵、十佳团支部书记

2、xx大学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及“十佳”

3、xx大学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十佳”

4、xx大学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学生社团工作先进个人及“十佳社团”

5、xx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及“十佳”

6、xx大学优秀团日活动及“十佳”

7、xx大学优秀学生会主席

8、xx大学“五四”青年奖章

二、评选资格和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向上,不参加与迷信活动有关的任何组织或活动;

3.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们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习认真,勤奋刻苦,成绩突出。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及市级优秀共青团员。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具备“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担任团员干部;

3.工作踏实,锐意创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成绩突出。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及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在各级部门或学生自发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社会公益、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社区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及市级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四)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在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遇到重大伤害或其他困难的情况下,顽强拼搏,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表现突出;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及市级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五)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参与社团工作半年以上;

2.模范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3.品德好,工作能力强,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高威信;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在班级中游以上,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

5.积极组织、参与社团活动,扎实认真,具有创新精神,成绩突出,能够在社团工作和活动中起到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六)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班级团支部机构健全,并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2.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政策;支部班子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

3.班级成员学习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各项具有特色的支部活动;

4.班级成员团结勤奋、积极上进、勇于实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支部,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及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七)优秀团日活动评选条件

1.参评所在支部具备“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基本条件;

2.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并在本学年中至少有一次具有深刻教育意义的团组织生活;

3.参评活动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风采,内容健康,有特色,有创意;

4.同学参与面广,影响深刻,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

5.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考虑。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同类校级“十佳”奖项。

(八)xx大学优秀学生会主席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由学生会另行发文。

(九)xxx大学“五四”青年奖章评选条件

1.具有“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3.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4.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5.为保卫祖国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

6.有其他特殊贡献或典型个人事迹,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表现比较突出、做出较大贡献的先进青年,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较强示范引导作用,能够形成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能进一步加大树立和宣传当代青年先进典型,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学校设立“五四”表彰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各奖项评选(含优秀院级团委书记、优秀社团指导老师的推荐和评选)的具体工作。学院成立“五四”表彰评审小组,由院团委(总支)书记任组长,组织实施本学院“五四”评选表彰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及其他优秀及先进个人的评选程序

1.由各二级团组织在广大团员中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投票表决推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及其他先进个人候选人;

2.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对候选人名单进行评审并将事迹材料汇总,经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同意,并在本学院公示三天以上,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校团委;

3.学校评审小组负责审定学院上报的获奖推荐人名单,“十佳”的确定要经过评审、答辩环节,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至少公示三天。

注:优秀学院学生会主席由校学生会组织评选,将候选人材料报送校团委组织部;校级学生社团评优工作由社团联合会组织评选,将候选人材料报送校团委。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团日活动的评选程序

1.由各学院团支部自荐,将申请材料提交本学院团组织;

2.学院团委评审通过后,经公示由团员评议,将事迹材料汇总,经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同意,在本学院公示后将材料报校团委;

学校评审小组负责审定学院上报的获奖推荐人名单,“十佳”的确定要经过评审环节,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至少公示三天。

(四)重庆大学“五四”青年奖章的评选程序

1.全面部署。由团委组织部发文安排布置推荐评选工作;

2.开展推荐。各个二级学院团委、团委各个部门、校级学生社团及其他团学组织开展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个人开展自荐工作;

3.初审材料。由团委组织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经审查核实符合推荐程序和基本资格的推荐人选为候选人,按程序参加审议提名;

4.领导小组审定。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进行评选,从候选人中投票表决,选定最终十位“重庆大学五四奖章”获得人选;

5.网站公示,在团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五)整个评选活动,要坚持标准,严格控制比例,不搞平均主义。实事求是,保证优秀个人、集体的先进性。把争先创优的评选工作作为树典型,学先进,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

1.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取消评奖资格;

2.在各项奖项的评选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个学年度的评奖;

3.颁奖后,若发现获奖集体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校评审组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在全校通报;

4.因本条第二、三取消获奖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补报。

四、奖励标准

对获得奖励的集体与个人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奖励:

1.授予各类奖励荣誉证书;

2.通报表扬;

3.个人奖励表格装入个人档案;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开展“五四”评选活动,组织学生团员认真参评,把评选工作与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2.坚持评优工作公示制。要广泛征求师生对候选学生的意见,并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且无异议后再确定,做到推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注重评选程序,坚持评选条件。学院团委(总支)书记是评选工作的责任人,评选工作要做到民主推荐与集中审核相结合,严格坚持评选条件,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4.由学院把关,同一学生最多可报两类先进(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可兼报),各类“十佳”限报一项;

5.各学院须将本学院的推优名单进行分类汇总,汇总名单、相关表格及材料装文件袋并于2012年4月16日下午5点以前集中报送校团委组织部(A区学生活动中心A04室),各类统计表。请将各奖项的申报表、名单统计表的电子稿发送到组织部邮箱xxx@163.com(请注明“五四评优材料”和学院)。

6.各学院若有任何疑问,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xxxx

共青团xx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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