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
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食品安全办公室:
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让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地、各级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抓好食品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认真落实各自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各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分析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整治,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开展节日市场整治
“两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旺季,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从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各个环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一)加强中秋月饼安全监管。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审查月饼生产企业和单位的主体资格和生产条件,严格把关;对辖区内所有月饼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巡查,重点检查原辅料进货把关、环境卫生条件以及其他生产必备条件;强化生产过程监管,杜绝使用非食用原料、添加剂以及回收食品生产月饼,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依法严肃查处。食品流通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月饼经营者的清查,严格月饼的市场主体准入,坚决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严把月饼质量关,严防“三无”、过期变质不合格月饼流入市场;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中秋月饼和节日食品专项检查活动,严格落实经营者自律制度、索证索票、问题产品召回等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月饼,要依法严厉查处。餐饮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酒店、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月饼的监管,强化从原辅材料、环境卫生条件、月饼生产过程和添加剂使用监管,确保生产的月饼符合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在省市销售的外地月饼及本地月饼、原料、半成品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要及时采取责令停产、产品召回、下架等行政控制措施,消除隐患。
(二) 开展节日消费集中的其他食品专项检查。要针对“两节”期间食品购销两旺、餐饮消费和旅游消费进入高峰的情况,深入开展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等热销食品的执法抽查和市场巡查,加强对饭店、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现场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等节日食品的生产、上市、交易到退市的全程监管,防止过期食品重新回流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环节。要加强展销、促销活动中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以次充好、伪造包装、经销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切实净化节日食品市场。
(三) 加强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抓好食品安全责任、措施的落实,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因食品热销而出现安全管理松懈、粗制滥造甚至生产经营假劣食品的行为。
(四)抓好薄弱环节的风险排查和控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市场排查监督力度,深入基层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专业村”等监管落实的情况,杜绝监管死角和盲区,坚决防止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黑窝点”死灰复燃,坚决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要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是加大对中小型餐饮、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控节日期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值守,切实抓好应急处置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值班人员和应急管理人员要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畅通。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逐级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提前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对可能成为社会舆情热点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并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四、广泛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乡村、社区、学校、旅游景区,广泛开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让食品生产经营者知道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引导其守法诚信经营。要向社会广泛宣传“12331”等涉及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方式,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问题食品和线索,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要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介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适时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示,及时曝光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件,努力营造“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的社会共治氛围。
篇2: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四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规范节日期间的食品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进一步推进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两节期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把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及早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针对节假日特点,加大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结合前一阶段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工作。
一是要对集体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的餐饮场所及农贸市场、农村、城乡结合部、饮食摊点、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超市等重点场所展开全面检查。二是要结合节假日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月饼、酒类、饮料、保健食品、特色食品和散装食品等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三是要认真做好群众性聚餐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群众性聚餐申报、登记和现场监督、指导等制度,防范群众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各乡镇、各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要坚决遏制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要抓住“两节”期间有利时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以节日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的同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并于10月11日前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至县食安办。
篇3: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街道节日期间食品平安工作,依据食安办发17号文件精神,防控食品平安事故发生,确保街道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营造健康、祥和的节日气氛,现就做好我街道“两节”期间食品平安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增加监管责任
食品平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农村聚餐次数增多的特点,突出预防,强化监管,主动协调,切实抓好“两节”期间食品平安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发生,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平安。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仔细分析“两节”期间食品平安工作特点,实行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监管,排查问题隐患,确保食品平安。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要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峻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不留死角,及早发觉和消退食品平安隐患。要加强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糕点、月饼、肉类及其制品、酒类、水产品等重点食品的监测。严防“三无”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特殊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节日之期销售假劣食品。
三、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平安意识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加大食品平安学问的宣扬力度,大力宣扬专项整治成效;加强对食品平安法律、法规的宣扬训练,普及食品平安学问,提倡健康消费观念,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的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平安意识和自我防范力量。
四、严格值守,仔细应急处置
“两节”期间,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严格根据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仔细做好食品平安事故的应急处置预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平安事故,要快速实行有效措施,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掌握,准时妥当处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和危害。要严格根据食品平安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发生食品平安重大事故或造成严峻社会影响及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请于10月9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平安监管工作状况上报街道食安办。
篇4: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
各分局,科(室、队)、协会:
2021年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两节”食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两节”期间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期,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对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分局要充分认识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筹划、周密组织“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的安全执法检查。
各分局要针对节日特点,着重抓好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专项监督检查。要突出对节日消费量较大的月饼、滋补保养品、酒类、肉类、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调味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突出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比较集中的各类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违法行为。要完善相关的处置措施,严格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监管,切实保障“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三、广泛宣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各分局要积极拓展宣传渠道,抓住节日期间人员聚集的时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消费者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值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两节”期间,各分局要认真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随时掌握食品市场动态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认真执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做到监管留痕。
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食品科。
各分局要按照文件要求立即进行部署,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县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分局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请各分局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中秋国庆节日市场监管情况的书面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县局食品科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