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关于开展党支部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各党总支
二、考核时段:2009年9月至今的党组织建设工作
三、考核内容:见附件
四、考核计分:
1、《基本标准》一级指标为3项,二级指标为11项,总计500分。5项一级指标的分值为11项二级指标的合计,每个二级指标的得分将按评分标准确定。
2、考核结果的等级标准:
⑴优秀:V总≥450分
⑵良好:V总≥400分。
⑶合格:V总≥350分。
⑷不合格:V总<350分。
四、考核时间:2011年6月中旬
五、考核工作安排:
1、各党总支自我考核。各总支根据考核基本标准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我考核,形成自我考核报告,会同自我考评表,于6月13日前报人事组织处。报告内容包括:2009年9月以来,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基本状况、主要成绩和经验体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自我考核等级和得分等。人事组织处将各总支材料汇总整理,通过OA发送到相关领导、各总支和党群部门负责人审阅。
2、考核工作小组考核。考核工作小组于6月15日左右组织专家评议投票(评委待定),各总支负责人简要汇报本总支工作重点、亮点和创新点,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各位评委根据基本标准,对各总支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评分投票。
3、校党委会审定。校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审定考核等级、得分及反馈意见。
4、各基层党组织整改。各总支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并书面上报校党委。
六、考核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回顾总结2009年9月以来各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对照《基本标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切实整改;要认真配合考核工作小组的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各自情况;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的领导与组织等工作。工作小组由毛雪非任组长,章清、王军任副组长,成员由洪国延、傅丽芳、陆桂芹、林峰、于胜文、鲍克强、樊华妍组成。
二ΟXX年X月X日
篇2:关于开展党支部工作考核的通知
公司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院公司党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19年党支部(总支)工作考核安排如下:
一、成立工作组
院公司党委成立党支部(总支)考核工作组,全面组织和实施本次考核工作。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述职评议考核范围
院公司各总支、党支部。
三、党支部(总支)考核
党支部(总支)考核步骤主要包括自查自评、工作组考核、述职评议等。
(一)自查自评
党支部(总支)自查自评步骤包括:
1.各党支部(总支)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完成《公司2019年度党支部(总支)工作考核评价表》(见附件1)和《院公司所属各党组织落实<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任务情况检查考核评价表》(附件2)。
2.各党支部(总支)收集与考核内容相关的材料(包括支部记录笔记本、党员记录笔记本、平时开展活动的材料、图片等)。
请于12月13日(周五)前将自评打分表及相关材料报党委工作部。
(二)工作组考核
考核工作组结合各党支部(总支)自评打分表,通过详细查阅各党支部(总支)提供的原始档案资料、书面述职报告、各党支部(总支)自评打分、日常工作了解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述职评议
党支部(总支)述职评议包括书面述职评议和现场述职评议。
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包括:
1.党支部对照年初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和支部年初工作计划,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年度开展情况。
2.履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落实党支部工作责任清单情况。
3.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相关文件的情况。
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会一课”和特色党建主题活动落实情况。
5.党员教育管理情况、发展党员情况。
6.班子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廉洁从业、执行院公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情况、员工遵纪守法情况。
7.部门企业文化建设开展情况,通过《党建宣传栏》、刊物、网站、微信、微博开展宣传工作及管理情况。
8.部门安全生产、依法经营、维稳工作情况。
9.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各党支部(总支)书记根据考核内容撰写书面述职报告,3000字以内。
12位党支部(总支)书记进行现场述职,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要有PPT演示。书面述职报告与现场述职PPT在12月23日(周一)前报党委工作部。
(四)现场述职的党支部(总支)
总经办、投资与企业发展部党支部,综合管理部党支部,财务部党支部,总监部与企业运营中心党支部,工作室党支部,研究中心党支部,事业部党支部,科研设计研究院党支部,发展研究中心党支部,院党支部,公司党总支,分公司党支部。述职报告要求及现场述职议程详见附件3。
四、述职结果确定及应用
(一)综合评价形成考评结果
1.结合考核组对各党支部(总支)2019年党建工作考核,对参加现场述职的支部(总支)书记所在部门年底考核加0.5分,对现场述职考核评分中,得分前三名的支部(总支)书记所在部门追加0.5分。
2.召开院公司党委会,对各党支部(总支)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二)考评结果反馈及应用
1.院公司党委向各党支部反馈考评结果,并在全院通报。各党支部将年度考评结果向党支部全体党员及群众公布,并针对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2.党支部(总支)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中,分值为10分。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篇3:关于开展党支部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6年我校各级党组织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建设“五好”党支部的基础上,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方针,以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为主线,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和《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进学校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参照《西安工程大学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工程大党字[2016]47号),现就2016年度党支部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
党支部工作考核内容为: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反映、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等。
(一)领导班子:领导班子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支部能够按期换届(2年或3年一届)。党支部书记党性强、业务素质好、热心并熟悉支部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工作配合好,支部班子团结。
(二)党员队伍:党员素质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以身作则,积极践行好干部“五条标准”,表率作用好,群众威信高。党员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和不廉洁行为。
(三)工作机制: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能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党内组织生活规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学期集中理论学习六次以上。严格考勤制度,活动有规范、详细的记录,能够联系实际开展组织活动,活动质量高。重视对党员的培养教育、对党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重视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培养有计划、考察严格、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材料齐全。预备党员能够按期转正,无拖延情况。支部党员能够按时足额收缴党费,无拖欠。
(四)工作业绩:本单位各项指标顺利完成,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所属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大的成绩。党支部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完成校、院、处室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在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青年教师、大学生党员发展等方面工作突出、成效显著。
(五)群众反映:团结群众,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支部书记关心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带动群众投入校、院、处室各项工作和改革实践中。党支部所在单位团队精神强,精神面貌好,党群关系密切,在群众中威信高、口碑好。
(六)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能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标,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持续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育人”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教职工党员围绕能否践行“四有标准”,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学生党员重点围绕是否能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情况开展评议。
(八)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科学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有效整合和开发利用党建工作中的信息资源,开拓党建工作新阵地。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利用新版《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党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保证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数据管理准确。
二、考核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重视年度支部考核工作,合理安排时间,认真组织,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通过年度党支部考核工作,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查找党支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抓好各党支部建设工作。
(三)各党支部要认真、准确地填写《党支部基本情况表》,经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核实后,由院(部)级党组织书记签字汇总交党委组织部。
(四)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党支部年度工作考核自评表》、《各院(部)级党组织对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表》等各支部考核情况和排名结果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三、考核程序
(一)各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基本情况表》(附件1),按照考核内容先进行自评。具体要求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书记对支部全年工作进行总结,支部全体党员对照党支部工作考核八方面的内容进行讨论,肯定成绩、寻找差距,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填写《党支部年度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2表1)。
(二)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成党支部工作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院部级党组织委员、各支部书记组成。考核小组在听取各支部的自评情况报告后,按照考核内容,结合日常支部工作情况及支部书面工作总结,参考支部自评结果,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为每个所属党支部填写《各院(部)级党组织对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表》(附件2表2)。
(三)党委组织部将于本学期放假前组织考核检查小组到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查看相关背景材料,审核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