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五一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公司各客运单位、工会: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根据《关于加强“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淮交传201413号)的通知精神,为全力做好“五一”节日期间的安全行车工作,切实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提前部署节日运输安全工作
“五一”小长假是群众旅游出行的高峰期,交通运输压力增大,安全任务非常繁重。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社会责任感,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的紧迫性和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加强隐患排查与整改,提前做好各项应对措施。
二、明确职责,切实落实安全行车监管
(一)各车辆单位要对所有参运车辆的GPS完好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整改,确保节日期间GPS在线率100%。
(二)对所有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三)对所有驾驶人资质进行一次审查,严禁列入“黑名单”和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参加“五一”节日运输。
(四)针对节日期间人流、车流量增大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对驾驶人组织一次安全行车专题教育。
(五)严格执行“行车命令”制度,做好长途夜班车的安全交待工作。
(六)安全消保部和网控中心GPS值守人员,节日期间要加大GPS监控点击抽查频次,严控车辆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章行为。
三、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
节日期间,各客运单位要保证一名领导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篇2:五一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乡、园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针对”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人员车辆出行大量增加、各种活动频繁、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等特点,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一”之前,各镇乡、园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突出以下重点行业、领域:
一是要加强对交通运输的安全检查。“五一”期间,我市交通将面临较大压力。市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对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力度,尤其要强化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监管,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现象的发生。要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然、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二是要加强对旅游景点和各类游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市旅游、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车船、渡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大型设施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的安全检查,逐一核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游客宣传安全知识,增强旅客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旅游安全事故。
三是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市公安消防、文广、商务、工商、安监、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商场、市场、客运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浴室、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照明以及火源、电源,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疏散措施。有关部门还要重点检查旧厂房出租、民房出租,特别是群租房的安全使用情况,排查并消除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存在的旧房、民房出租从事各类小型加工业带来的火灾稳患。
四是要加强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市公安、安监、建设、发改委等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危化品从业单位、建筑工地、船舶修造等行业的安全检查力度,结合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单位的隐患自查自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日常监控和事故防范的主体责任。
五是加强海洋渔业的安全检查。要加强渔船安全检测检验,落实渔船的安全设备和事故防范措施,检查渔船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配备情况,查处不适航状况下水捕捞、临时雇用外地人员从事捕捞作业等行为,打击“三无”渔船,防止渔船作业事故发生。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镇乡、园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各类安全信息。遇有突发安全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妥善处置。
篇3:五一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镇、街道,度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五一”期间辖区内安全生产态势平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立即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镇(街道)和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制定的《市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主体,切实加强领导、履行职责、担起担子,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级各部门、各重要单位、重要环节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生产安全
各镇(街道)和各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镇(街道)和各相关单位领导要亲自部署,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巡警、交通等部门要针对旅游旺季特点,加强对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对从事客运的安全监管人员和司乘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要强化安全检查措施,对各类客运车辆、旅游车辆要重点检查,对非法从事客运旅游的车辆要依法查处;要坚决杜绝各类客运交通工具带病、超载、超速、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旅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车,严肃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水上游乐设施、快艇及船只等安全检查,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二要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各镇(街道)、旅游、公安等部门要把公众聚集场所、景区、景点、公园、游乐园、游乐设施、宾馆(酒店)、农家乐等旅游安全作为重点,加强各旅游景区(点)的检查,对不能保证游客安全的景点一律停止开放;同时要控制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要认真组织对各类旅游场所的汽车(含观光车)、户外拓展设备设施、快速艇、游船、索道、缆车等旅游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游乐设施设备,一律停止运营使用。要彻底排除经营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游客人身安全。文体旅游局要重点加强对旅行社的资质检查,同时加大对宾馆(酒店)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旅游安全。
三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消防、工商、交通、社会事业、文体旅游等部门要对景区(点)、车站、码头、商场、超市、歌舞厅、宾馆(酒店)、农家乐、网吧、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业整顿,未经整改验收合格不得恢复营业。同时,要做好出租房的火灾防控工作,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宣传教育,普及火灾预防技能和自救逃生知识。同时加强景区(点)、宾馆(酒店)、农家乐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要加强高危企业安全监管。各镇(街道)和安监、公安、交通、农发、社会事业等职能部门要开展高危企业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大量使用单位、具有严重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烟花爆竹批发和销售单位,督促相关单位严格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各监管职能部门对查出的隐患,要依法责令相关单位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认真做好跟踪复查工作。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并切实做好登记、建档、跟踪督办整改工作。
五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住建局和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把建设市场准入关,严格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论证和强制监理制度,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特别加强对井字架、高层建筑施工脚手架、施工电梯、塔吊、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性能的重点监控。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依法责令停工整顿。要继续加强对建筑物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管。
六要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监管。农发局和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严格管理火源,坚决杜绝火源入山和野外用火,避免引发森林火灾。
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展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密切配合,严格值守,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工作平稳
各镇(街道)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恪尽职守,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合力。继续严格执行领导节日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尤其是消防、交通、旅游景点等重点行业和环节,严防空岗断岗,要进一步制定完善节日期间各项应急预案,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如实上报有关情况,严禁迟报、漏报。
各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将检查情况于5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度假区安委会办公室。
篇4:五一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了加强我市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近日,市安委办针对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各部门和所在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呼市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并且要在五一节前对所属辖区、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矿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同时,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纺织、民航、铁路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违纪、蛮干乱干导致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
此外,要制定和完善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五一节期间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篇5:五一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全乡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做好我乡20xx年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确保有组织有领导,乡上成立五一期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的日常工作。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上级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和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全面深入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严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企业必须合理组织生产,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派出所、交管办、安办等部门要加大对道路交通监管的执法力度,突出对道路运输车辆、重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交通车辆的检查,严格落实24小时值勤制度,加强巡逻巡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及无牌无证摩托车上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道路畅通。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驾乘人员的安全责任,继续做好客运车辆检查和登记工作,做好节日期间客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品”检查制度,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客运车辆,坚决要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严格经营、运输、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对全乡的烟花爆竹经销点要进行逐一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合理布局摊点。特别对设置在居民区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凡是没有从业安全资格和经营销售许可证照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加强公共集聚场所的安全监管。要加大监督检查的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坚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市场、饭店、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对节日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都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严格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建筑领域的安全监管。要针对当前工程建筑项目进入修建期间,全面开展建筑安全检查行动。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厉查处违反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行为,及时组织整改安全隐患,坚决清除安全事故隐患盲区或死角。充分利用冬休机会,开展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建筑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五)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强化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五一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三、加强调度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建立“五一”期间信息报送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一要制定和完善“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充实应急救援人员。二要加强“五一”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三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谎报、瞒报。凡发生迟报、谎报、瞒报的单位或部门,要严肃追究其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当班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