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人员述职报告(精选4篇)

时间:2024-09-16 16:39:54
人民陪审员人员述职报告(精选4篇)

篇1:人民陪审员人员述职报告

这次人民法院推荐我出任人民陪审员,我感谢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但我深信,有县委、县政府的,有人大各位主任、委员的大力支持,我有决心、有信心担当此任,并在工作中自觉服从县人民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努力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一名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 坚持政治、业务学习两不误,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一名人民陪审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首先,认真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第二,努力加强业务学习,侧重学习一些国家有关法律方面的业务知识,尤其是针对自己所从事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涉及国家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文件,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以后人民陪审员这一新岗位上得以熟练运用。

二、 坚持“调解”这一首要原则,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桥梁、纽带作用,解纷息事,减少隔阂。解决民事纠纷的首要原则就是调解,调解成功不会造成某一方的失败感,而是达到双赢的效果,这就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研究调解艺术,灵活把握调解时机,重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但同时要把握好干预当事人的尺度,防止强行调解、违法调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是施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宗旨,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迁西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三、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权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陪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自己在以后的具体办案工作中,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要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要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努力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扛得住诱惑,禁得起考验。另外,妥善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劳动仲裁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神圣感、使命感,严格做到不求索取,履职到位,努力实现知法、守法、依法进行案件的处理,想民、帮民、为民,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如果此次我不能通过任命,我也不怨天尤人,我将认真查找自身与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的差距,虚心听取同志们的意见,使自己在政治上、业务上、纪律上、作风上有新的进一步的提高。

谢谢大家

篇2:人民陪审员人员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人民陪审员、同志们:

这次人民陪审员会议是自大家2009年被任命以来,我院召集的第二次会议,我们有幸邀请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淑平、政法委副书记肖良东、人大内司委主任廖四军、司法局副局长李琼峰等领导参加,等下刑事庭庭长刘典武同志和洋市法庭庭长曹高耀同志还要为大家授课。在此,我谨代表桂阳县法院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就这个机会,我回顾一下工作情况,谈几点设想:

一、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

2009年,我院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人大组织牵头,在县司法局的鼎力支持下,我院具体实施了人民陪审员的增选工作,共选出X名人民陪审员。其中男性X名,女性X名,大专以上文化学历X名,中共党员X名,你们来自党政机关、基层组织、学校、企事业单位,年龄集中在35-55岁之间,从性别、年龄、职业、学历等方面来看人民陪审员的结构分布合理,人员素质较高。

近两年来,县人大对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工作高度重视,专题对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效果、参审率、参审面、经费待遇等进行了多次调研,同时为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提出了不少建议和意见,解决了不少问题。政法委对法院的人民陪审员给予了大力支持,对陪审员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和指导。县司法局配合法院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对人民陪审员进行考察考核,指导陪审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作出了许多努力。本院也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新思路,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贯彻落实,使人民陪审员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同时,不断加大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2010年至今已派两名同志到省高院参加培训,X名同志于2010年参加了市中院的培训,本院还对全体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以会代训形式的培训学习。目前,我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大幅上升,办案质量始终保持较高水平。2010年至2011年6月期间共有X人次参加了案件陪审,陪审案件X件,参审面达X%,参审率达X%。

在近两年的人民陪审员审判实践工作中,出现了许多优秀的人民陪审员,比如县消协秘书长陈剑同志自身工作事务烦忙,但在近两年的陪审案件统计中,他是参审案件较多的一位,同时经他陪审的案件调解率是的,达76%。案件质量也是的。只要法院通知安排案件,他会很妥当地处理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审,主动调解。并大胆地提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像陈剑同志这样的优秀陪审员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正是靠在座的关心、支持和努力,靠大家不计得失、不计回报地奉献,靠大家热衷审判事业的心情,使得桂阳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同时对于落实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审判独立,加强司法监督,对于缓解法院审判力量不足,推进法院审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当然,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也面临不少的问题:一是人民陪审员参审时间得不到保障,因在座的人民陪审员大都来自不同单位、部门的工作骨干,本职工作烦重,参审时间得不到有效保障。二是人民陪审员得不到有效的学习培训,现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的队伍大、人员多,上级法院组织培训的时间机会不多,上级法院对全体人民陪审员是分期分批择优进行培训。三是参加陪审待遇不高,按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参照差旅费标准予以补助,无固定收入的陪审员按实际工作日予以补助,但我院陪审员人数多,工作经费不足。为此,我院也正积极向县财政争取经费保障。四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不完善,考虑到各陪审员的工作性质、参审时间的保障、住所地等多方因素,本院对陪审员的参审实行相对固定的形式进行,这样导致我院参审面及参审率得不到全面提高,针对上述一系列问题,本院已着力改变参审排案抽签方式,完善参审机制,确保参审面达85%以上,参审率达100%。

二、人民陪审员工作下一步的设想:

一是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提供交流平台。大家来自社会不同行业,从事不同专业,虽然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好,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实践经验,但欠缺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尤其是对于新的法律法规和审判流程规定,更是难有学习和了解的机会。为使大家更好地参加陪审,我院将大力加强陪审员培训工作,建立每季度一次的固定学习、培训制度,组织大家参加中院举办的“司法大讲坛”学习。积极组织参加市中院、省高院组织的专题人民陪审员轮训。争取做到每人至少能参加一次市一级的培训学习。组织陪审员观摩庭审,由陪审员观摩法官办案的全过程,学习驾驭庭审、分析案件的能力。建立专门的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为每名人民陪审员建立资料柜,为陪审员办公室订阅《人民法院报》等相关学习资料,在院机关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使大家更快更好地适应陪审工作,提高了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诉讼调解的能力和判决说理的能力。

二是作单位的沟通,合理协调好陪审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尽量减少冲突,为大家做好陪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年终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全面考核,对工作优秀的,充分肯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将考核结果向县人大汇报,同时函告其单位。对因违反审判纪律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陪审员的,依法提请人大予以免职。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案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建立完善的排案参审机制。由于以往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机制不完善,导致有些陪审员一年陪审案件达一两百件,有些陪审员至今还未参与审理过一起案件。这样,也无法达到上级法院对我人民陪审员的考核指标要求(参审面达100%,参审率达81%)。为此,我院着力完善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机制,刚才曹院长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中如何完善抽签机制也作了介绍说明。须要再说明的是,在坚持按规定随机选择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同时,通过制订严密规范、科学灵活的排案机制,有计划地安排陪审员陪审案件,并针对大家的工作情况和实际,让时间充裕的同志、让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让热心审判工作的同志更多地参与案件审理。

四是提升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补助。说句实在话,对大家参与审判的补助确实微不足道,我院将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将人民陪审员补助纳入县财政预算,增加专项经费。目前,对参审案件的人民陪审员补助由X元提高到X元,以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篇3:人民陪审员人员述职报告

自20xx年x月以来,我院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高度重视并用心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做了超多富有成效的工作,使人民陪审员工作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逐年上升,办案质量始终持续较高水平。x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数949件,对于落实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审判独立,加强司法监督等具有重要好处,对于缓解法院审判力量不足,推进法院审判工作起到了用心作用。20xx年,我院被评为“全省人民陪审员先进单位”。

一、措施得力,宣传到位,为选任工作打下了好基础

我院党组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用心支持下,先后在20xx年和20xx年进行了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为了组成结构合理,代表性广,素质高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我院多次开会专题研究,成立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实施方案,组成了选拔考察小组,本着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公平竞争与择优选任相结合的原则,深入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考察。如在20xx年x月,根据人民法院、省高院和州中院关于增选人民陪审员的有关规定,我院增选了10名人民陪审员,在选任过程中,我院充分利用多元化媒体形式宣传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和实施陪审员工作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陪审员工作的认知程度,先后三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选任状况,确保了人民陪审员的质量。

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X名,占法官总数的X%。其中男性和女性各占50%,研究生学历1名,本科学历14人,大专学历11人,高中、中专和初中学历X人。这30名人民陪审员有着广泛的代表性,既有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工人代表,也有来自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的干部、教师、村民代表,其中党政机关干部代表X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代表6名,村居委会干部、农民代表5名,教师代表2名,医生代表1名,退休人员代表X名。30名陪审员中,30岁以下的有2X,31岁—40岁的有8人,41岁—50岁以上的有X人。

二、强化素质,规范管理,确保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

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不同行业,从事不同专业,他们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好,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实践经验,但欠缺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为使人民陪审员尽快明确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掌握一些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我院大力加强陪审员培训工作,建立每季度一次的固定学习、培训制度,到目前为止共举办专题讲座共20场次。每年为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等相关学习资料,促使他们更快更好地适应陪审工作,不断提高审判业务潜力。透过培训,人民陪审员进一步明确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掌握了一些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提高了适用法律的潜力、驾驭庭审的潜力、诉讼调解的潜力和判决说理的潜力。

我院还明确政治办作为人民陪审员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考核、学习培训等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制定了《人民陪审员考核任免制度》、《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人民陪审员奖励制度》,使陪审员的管理有章可循。将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作为各审判庭年终考核的一项指标,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每年对人民陪审员参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于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用心向县委、政府汇报,将人民陪审员补助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给予人民陪审员必须的专项经费,对参审案件的人民陪审员每人每一天补助50元,有效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用心性和职责感。

三、排案科学,机制灵活,陪审员参与审判效果显著

我院在坚持按规定随机选取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同时,透过制订严密规范、科学灵活的排案机制,有计划地安排陪审员陪审案件,尽可能的让每名陪审员都能参与各种案件审理,确保了每位陪审员时时手中有案,限度地扩大了陪审员对案件的接触面,程度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大大增强了陪审员参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我院有意识地让陪审员参与比较复杂的案件个性是当事人有可能上访的案件的审理。在这些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有种亲切感,有利于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及时化解一些纠纷,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避免矛盾的激化,消除误解,有利于法院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起到了调解员的作用。如在兴隆街乡彭某某与庄某某侵权纠纷一案审理中,当事人彭某某多次赴省、进京上访,之后人民陪审员田开松、梁湘旭几次和法官亲临现场,做双方的工作,对纠纷的解决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最后使这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四、激发活力,发挥作用,促进法制理念向社会渗透

我院思考到陪审员来自于基层群众,对社情民意比较熟悉,与当事人在感情上、心里上有更多的认同感,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的特点,为了充分激发陪审员参审的用心性,我院多次组织陪审员与法官进行业务及思想交流,让陪审员参与法院的群众活动,法院每次召开的全院干警大会都通知人民陪审员参加,使其与法院专职法官构成优势互补,有力地弘扬了司法民主,提高了司法工作透明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感,提升了法院司法公信力,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的渗透与推广。同时我院还每年专门召开一次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请县人大和县委政法委领导参加,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职宣誓,选派人民陪审员到州中院和省高院进行培训,极大的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司法荣誉感,激发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程序不明确。对于哪些案件应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法律无明确的规定。从我院人民陪员参与审理的案件类型来看,主要是案情较为简单的刑事案件和一般性的民商事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民、刑案件和行政案件,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很少。

二是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常与本职工作冲突,参与陪审的案件数量不平衡。法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陪审员年龄大都在30-50岁之间,大多数人民陪审员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和领导,本职工作较为繁忙,而案件的审理有特定的周期要求和程序要求,使得人民陪审员很难保证参与陪审的时间,往往一个案件要联系几个人民陪审员后才能确定。这样也导致人民陪审员之间参与陪审案件数量的不均衡。如有些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数近30件,也有部分人民陪审员每年仅参审1——2件案件。

三是人民陪审员的审判潜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人民陪审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难免出现“陪而不审、审而不定”的现象发生。而且大部分陪审员参加陪审时并没有提前阅卷,对案情掌握不全面,庭审时难以介入,合议庭评议时不能准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四是人民陪审员经费不足,给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必须的影响。

六、今后努力方向

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我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领导。同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提高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知度,从而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进一步加强素质培训。

一是组织陪审员观摩庭审,由陪审员观摩法官办案的全过程,学习驾驭庭审、分析案件的潜力。

二是要强化业务培训,用心组织陪审员参加由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向陪审员发放法律资料,邀请陪审员参加对某些重大、疑难案例的研讨等。

三是注重庭前引导,让人民陪审员了解案件的基本状况或争议焦点,使其在审判过程中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3、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的沟通,合理协调好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尽量减少冲突,为人民陪审员做好陪审工作用心创造条件。

二是扩大陪审案件的范围和数量,加强对一些疑难复杂、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案件陪审,进一步提陪审率。

三是加强人民陪审员考核工作,对工作优秀的,充分肯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及时函告其单位。

四是对因违反审判纪律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陪审员的,依法提请人大予以免职。

4、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状况,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案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和推荐。

二是用心争取县委、政府有关部门支持,适当提高人民陪审员误工补贴标准,进一步调动陪审员工作用心性。

篇4:人民陪审员人员述职报告

我叫XXX,男,XX年X月出生,汉族,XX本地人,本科学历,中共预备党员,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经济师,现在XX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本人长期从事人力资源和办公室行政方面管理工作,曾多次在企业评先评优中获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在长期从事的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工作实践中,使我学会了怎样学习、怎样做人和如何工作,炼就了自我适应能力、辨别和判断能力,因此,我自信能够胜任人民陪审员岗位,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度,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职责神圣,责任重大。人民陪审员是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法律框架内注重维护公平、公证,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法官思维互补,注重和善于化解矛盾。

县人民法院提请任命我为人民陪审员,我感到非常荣幸,感谢各级领导上对我的信任,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我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人大的大力支持,一定能担当此任,并在工作中自觉服从县人民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努力发挥一名

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一名人民陪审员的权利,秉公执法,不负人民期望,不辱使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并将努力做到:

一、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人民陪审员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工作,我深知做好这项工作,光有信心和热情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工作实践,这就要求我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努力加强业务学习,重点学习法律方面的业务知识,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以后人民陪审员这一新岗位上得以熟练运用,加强对法院工作的性质、办案程序的了解,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二、勤奋工作,扎扎实实办案。坚持调解这一首要原则,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桥梁、纽带作用,解纷息事,减少隔阂。在工作中,研究调解艺术,灵活把握调解时机,重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把握好干预当事人的尺度,防止强行调解、违法调解。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的公正。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三、认真履职,正确行使权利。在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用事实和法律说话,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努力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扛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妥善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严格做到不求索取,履职到位,努力实现知法、守法、依法进行案件的处理,想民、帮民、为民,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形象。用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自己言行,用《廉政准则》严格约束自己举止,清政廉洁,公正执法,树立当代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五、依托优势,做好法制宣传。结合本职工作,加强法制宣传,促进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法治精神向社会的渗透与传播。在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意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进程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积极展现法院的良好形象,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

如果此次任命通过,我将不辱使命,加倍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实践能力,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出色的工作业绩来树立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推进司法民主作出应有的贡献,真正做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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