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青少年溺水防备工作通知
各校园,目前气温明显升高,防溺水安全务必请各校园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前做好宣传教育和防范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每个周末和节假日都要集中进行宣传教育,并利用广播系统,黑板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形式把防溺水安全宣传到每个家长,做到深入人心。
2、要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对家长提出详细的防溺水要求,并收好回执。要和家长签订学生离校后的防溺水安全监管承若书。
3、不等不靠主动对校园周边的沟塘河渠和因取土形成的深坑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与村部联系,共同排除隐患。
4、进行防溺水安全知识学习让学生会背防溺水六个一十个个不,组织学生收看防溺水安全教育视频,做防溺水知识试卷。
5、各校园要把防溺水工作做细做实,留有痕迹,方案制度,组织领导,责任划分图片资料,文档资料等要装盒保存备查!
篇2:青少年溺水防备工作通知
省教育工委在前期安排部署防溺水工作的基础上,印发《关于预防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预警通知》再次紧急安排部署。根据省教工委预警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再次要求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一、加强对学生家长教育提醒
各学校在各学段中小学生、幼儿放假离校前,再组织召开一次家长会、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或告家长书等,进一步教育、提醒家长务必加强孩子非在校时段及节假日的安全监管,严防溺水悲剧发生,避免给家庭带来灾难。
二、深化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持续通过标语、宣传栏、警示牌、安全教育课等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务必坚持好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提醒、周末和小考、中考、非毕业班期终考试等节假日放假离校前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使学生牢记并遵守“六不”要求: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不擅自下水施救。今后,小学和幼儿园校园内不再开展面向学生、幼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要以对学生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宣传为主。
三、积极联系沟通坚持综合防控
各学校近期要就学生溺水风险及严峻形势向当地党委、政府书面汇报,提请当地党委政府以文件形式进一步落实村组、社区和各类水域管理人的责任,落实河长制,加强巡查监管,水域管理责任人要设置、更新防溺水安全警示标语(牌)及救生圈、长竹竿、绳索等救护设备,加强水域安全监管,督促学生家长看护好孩子,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切实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各学校要于下周前将当地党委政府进一步落实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责任的文件递交到教体局安监科以备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督查。
四、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追责问责
各学校要把落实预防溺水责任作为近期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落实预防溺水责任。对因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再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学校,要通报批评,启动问责。
篇3:青少年溺水防备工作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以及县委、县政府、县教科局预防幼儿溺水工作会议及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园预防幼儿溺水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思想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
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预防幼儿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幼儿防溺水工作,把预防幼儿溺水列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增强预防幼儿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贯彻落实县教科局3月、4月份全县校园安全工作例会要求,结合实际,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幼儿溺水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督导落实,确保防溺水工作责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坚决避免幼儿溺水事故发生。
成立防溺水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幼儿园其他教职工
二、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幼儿安全意识。
幼儿园要认真汲取近年来发生在各地学生溺水事故的深刻教训,结合实际,在五一放假前后扎实开展“八个一”活动。一是举办一期以“珍爱生命,严防溺水”为主题的征文活动;二是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三是举行一次国旗下防溺水讲话;四是举行一次家长防幼儿溺水签名承诺活动;五是印发一张预防幼儿溺水温馨提示;六是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假期作业;七是出一期防溺水黑板报或宣传栏;八是坚持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由任课教师用2至3分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重点教育引导幼儿掌握防溺水知识和遇险逃生、自救自护技能,做到“七不一会”,即: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节假日下河、水库、池塘戏水;不熟悉水性的幼儿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尤其要教育幼儿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立即寻求成人帮助,防止次生伤害事件的发生。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幼儿及及家长。
三、强化管理措施,协调配合排查隐患。
幼儿园要积极主动提请当地镇(街)政府组织协调水源及国土等有关部门,再次对辖区内以及学校周边幼儿上下学途经的各类涉水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尤其要加强对河流、池塘、水库、在建工地、废弃水(矿)坑等溺水易发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水源、国土等管理单位完善安全设施、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安全警示牌,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做到提前部署,细致排查,加强防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常态家校互动,落实监管责任。
幼儿园要立即召开一次以预防幼儿溺水为主题的家长会,与每位幼儿家长签定假期安全责任书,重点是预防幼儿溺水工作,要积极引导家长及监护人加强对幼儿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要通过家访、家长会、校园短信、微信群或电话联系等有效形式,向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发送预防幼儿溺水安全知识,密切加强与家长或监护人的沟通,告知家长必须有效承担起监护人责任,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特别要提醒、督促家长在五一、暑期、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周末和上、放学期间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要严格日常安全管理,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县教科局关于《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防溺水一封信》的要求,对“一封信”中家长签字的回执要进行再排查、再清点,并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备查。凡发生幼儿溺水事故,在上报情况的同时必须提交溺亡幼儿家长签名的回执。
五、强化工作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预防幼儿溺水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范工作常抓不懈,不出问题。
2023年9月5日
篇4:青少年溺水防备工作通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学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建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凤台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含经济开发区,下同)、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经信委、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并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参照县里做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职责
(一)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领导指示精神。
(二)听取并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情况。
(三)研究、协调解决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四)督促、检查、指导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全县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在溺水易发时期,刊登播放预防溺水公益广告,引导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规范稿件送审程序。
(二)县教育局: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研究,及时预警和部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各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教育工作。
(三)县安监局: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
(四)县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五)县民政局:指导村(居)委会发挥熟悉当地情况的作用,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登记,在水边设立警示标牌,并建立水域巡查制度。
(六)县交运局: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牌。
(七)县水利局:督促水利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在其管辖范围内,对发生溺水事件可能性较大的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八)县卫生局: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九)县气象局: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报,向社会预警。
(十)县经信委:在高温、多雨等溺水事故易发期,配合有关部门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向社会预警。
(十一)团县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十二)县妇联、县关工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各类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家庭,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作用,开展丰富多彩活动,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
(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水域隐患排查,设立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牌,实行包保责任制,落实管理职责;督促乡镇村(居)委会与学校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乡镇村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工作机制
(一)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根据需要或县领导指示可临时召集会议。
(二)会议议定事项由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三)各有关部门要主动研究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照要求建立相应机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联防联动,全力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