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税务人员个人总结
一、立足诚信,着力理顺各方面关系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坚持真诚待人,真诚感动,坦诚相待。组织分配的工作无条件服从,整体利益无条件维护。工作中没有口是心非,同事之间没有对错进出,XX是最高的,人是温暖的。纳税人在与纳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往往会提出一些难以回答的政策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总是先把问题写下来,然后咨询同事或者问上级业务部门,及时回答纳税人的问题,从不愚弄纳税人,对纳税人摆架子。
二、以学习为导向,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当你活着的时候,你必须XX下来,但学习是最重要的。我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的重中之重。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努力学习政治、科技和商业。在政治学习方面,我着重研究“科学发展观”,从精神认识到思想分析再到问题整改。学习期间,我记了两万多字的读书笔记,写了一万多字的心得体会,让我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受益匪浅。在学习科技方面,挤出了一点时间去实践,基本掌握了办公自动化、浏览网页等操作,熟悉了‘金税工程’,基本满足了当前国家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在商学方面,我确定了两个重点,即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知识。我积极参加培训,加强自学,确保学习有笔记,不断提高专业素质。
第三,以勤奋为基础,努力完成所有任务
我经常深入纳税人调查研究,宣传政策,特别是新的税收征管法,志愿帮助纳税人进行会计处理,努力协调税收征管关系。我在主管黄沙税务管理的时候,因病住院,但我从来没有忘记工作,每天早上住院,下午上班。针对黄沙管理混乱、价格变化大的特点,我多次深入采砂船调查宣传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对采砂船进行清理结算,共计纳税万余元,特别是12月份,在分公司领导的支持和其他同志的配合下,经过艰苦努力,发现某单位少缴了近万元的代扣税款,并全部入库。
四、自律,努力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在工作中,我总是告诫和提醒自己。首先要在思维上力求完美。第一,要谨慎对待自己的欲望,“无欲则刚”。二要慎用权力,杜绝“有权用之,用之过期”的错误思想,正确处理权力与法律、权力与责任、权力与利益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税。第三,要谨慎,不要为了善良和渺小而做,也不要为了邪恶而做。即使很小也不能做不该做的事,但即使很小也要做该做的事。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以税谋私,不以权谋私,依法办事,按率收税,严格遵循公务员的五项要求和十条禁令。一年来,我拒绝纳税人吃饭邀请10多次,从未出现过“吃、拿、领卡、索要、举报”的情况。在分局每月召开的专项督察座谈会上,纳税人对我的廉洁行为给予了高度评价。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虽然我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离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加倍努力,克服缺点,恪尽职守,为全面推进党的十四大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2:税务人员个人总结
一年来,在县局领导的关心下,各同仁的帮助下,我的各方面工作都有了一定的进步,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理论学习方面。
不懂就学,是一切进步取得的前提和基矗平时能够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项理论知识。在七月份组织的一个月的脱产学习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的各项理论知识包括税收、会计、计算机、公文基础等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
二、坚持思想政治学习,让我的思想理论素养不断得到提高。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持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邓小平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活动。通过不断学习,使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身素质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实践让我的业务技能不断增长,工作能力不断加强。
今年九月份,由于人员的调整,我接手发票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个纳税户的发票领用、发放、缴销,由于我对这方面的情况知之甚少,所以面临的难度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我克服重重困难,认真专研,不懂就问。一段时间下来,我对****基本状况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通过实践,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组织能力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
一年以来,我在行动上自觉实践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用满腔热情积极、认真、细致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严格遵守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按规操作;平时生活中团结同志、作风正派、不贪污挪用、不谋私利,不参与赌博等违法乱纪行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正所谓是“金无赤足,人无完人”,在取得一点成绩的同时,我也还存在着以下几点的不足:
一是工作中有时魄力还不够,放不开手脚;二是在处理一些事情时有时显得较为急躁;三是对一些业务技能特别是税收法规方面还不够熟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努力:
1、学无止镜,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税收理论知识,着重加强税收法规方面的学习,以适应工作需要。
2、熟练的掌握各种业务技能特别是计算机操作、税收综合业务等技能才能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
3、“学精于勤而荒于嬉”,实践是不断取得进步的基矗我要通过实践不断的锻炼自己的胆识和魄力,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的对待每一件工作。
总之,短短的一年是我不断成长的一年,也是我对税收事业由熟悉、热爱并愿意为之终生默默奉献的一年。
篇3:税务人员个人总结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并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那么税务机关如何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将纳税服务作为一个永恒主题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满足社会对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认识有误区。从税务机关内部看,一提纳税服务,就认为是行风评议的事,是办税大厅、窗口的事;就社会而言,认为税务机关理应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求甚少,对纳税人更无要求可言。“纳税服务、人人有责”的思想没有深入人心。
(二)纳税服务重点排序错位。纳税服务的重点要放在“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而现今一提纳税服务,人们想到的多是文明礼貌、便民设施这些浅层次的服务。背离了这个排序,我们的服务工作就会陷入舍本求末、举步不前的境地。
(三)纳税服务素质有待提高。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对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而税务部门“素质化服务”的理念尚未形成,必然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重监管,轻服务”根深蒂固。在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下,税务机关习惯于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人为偷税嫌疑对象,然后逐级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监控其偷逃税动向。这严重忽视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障,造成全社会陷入纳税信用危机的恶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外部投资环境。
二、纳税服务应遵循的原则
(一)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是纳税服务的前提。纳税服务是税收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强化依法纳税,防范税收风险。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纳税服务的基础。为所有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是税务部门追求的目标。
(三)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确保公正公平原则得以落实的有效手段,信息公开是世贸规则对行政透明度的整体要求,也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
(四)效率原则。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是纳税服务的生命线,全面实现服务“提速”是纳税服务的必然发展趋势。现代税收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先进手段,改进申报方式,实现资源共享。
(五)诚信原则。政府诚信使用税收,是纳税人口服心服纳税的必要前提。税务机构诚信征税,是税务机关作为政府部门取信于纳税人所做出的表率;纳税人诚信纳税是企业信用的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
三、构建纳税服务体系的设想
(一)增强服务理念
1、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的要求去认识,做好为纳税人服务工作,就是税务部门在实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事项,就是在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具体的检验标准有两个:一是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正、宽松的税收环境;二是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办税条件。
2、要从依法治税、以德治税、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的高度去认识为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服务,既是税务部门履行其职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税务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文化建设、党的建设以及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试想:如果没有纳税人的满意,哪有征税方工作的顺利发展!我们只有真正解决了认识问题,切实转变治税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建立“服务型”机关的理念,才能能动地把为纳税人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追求人性化
就税务部门而言,不但要让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能办事、快办事”,而且要“好办事、事办好”。因此,人性化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要不断创新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
1、要从一刀切服务向有侧重点服务转变。根据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的客观实际,对重点税源户和一般企业、成熟企业和新办企业,对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
2、要从单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纳税辅导等形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产品结构、市场占有份额、应收应付款项、利润分配等综合信息,最终为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帮助企业业做大做强提供多层次的信息服务。
3、要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主动深入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详细解释,减少由于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违反税收政策的行为,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互动促发展
只有让纳税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判”,征纳双方良性互动,纳税服务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1、事前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服务措施的出台,要通过不同方式请纳税人共同参与。曲阜市地税局将“约谈制”引入税收管理,既帮纳税人“当好家、理好账、交好税”,又请纳税人“挑毛病、提建议、促提高”,实现了征纳“双赢”效果。
2、事中监督。税务部门推行“地税局长服务日”、聘请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监督员、纳税服务义务监督员推行民主评税,以及强化效能监督举报机制、开展明察暗访等,都是健全监督机制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维护纳税服务的公正性。
3、事后评判。“服务行不行,纳税人来评”,纳税服务评判权回归纳税人,既是尊重纳税人的具体表现,也是加大对税务机关的有效监督,强化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