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时间:2024-08-19 14:38:47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篇1: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教学教研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由此提高整体教学教研水平,从而促进学校的进步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实施第四届名师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表彰优秀教师,鼓励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出发点,以优秀教师的切实行动为引领,以推动全校教学科研活动良性发展为重心,以提高广大教师素质为目的,实施这项工程。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师德表现与实际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教学科研活动开展的原则;坚持以中青年教师为培养和发展重点的原则;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评选范围及指标

本届名师评选范围是全校教学岗位上的在册专任教师。本次评选设终身荣誉名师2名,名师5名,青年之星3名。

四、方法步骤

(一)自我申报阶段(3月9日-3月22日)

凡自愿申报者可到教科处领取“名师候选自我申报表”,认真填写后连同学历证书和五年来(2004年元月1日起)的所有校级以上的教育教学奖励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教科处,过期不候。

(二)资格审查阶段(3月23日-4月5日)

由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的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的要求对各类申报对象的有关情况(包括学历、获奖、教学成绩、担任班主任工作、指导青年教师等)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

(三)业务考核阶段(4月13日-4月20日)

对候选人进行业务考核。包括审查获奖证书计分,查阅档案成绩计分,听评一节“名师申报课”计分,根据积分按一定比例筛选候选人。

(四)公开评选阶段(4月15日-4月28日)

对筛选后的候选人进行公开投票评选。

1、全体学生投票评选;

2、学校领导集体、评委和教师代表投票评选。

(五)最终确定阶段(5月1日-5月10日)

将业务考核分数同公开评选分数累计,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人选,并公示。

2008年3月5日

篇2: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善于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的高素质队伍,结合我校师资状况的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学校将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发动、个人申报、迎接评选等各项准备工作,鼓励我校教师参与“教坛新秀”“学校名师”的评选,努力为参评选手创造评选条件,争取有更多的老师被评为我校“教坛新秀”“学校名师”。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工作组及活动组织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2.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各教研组长

3.活动组织:教科室、教导处

评选类型、范围及名额

(1)教坛新秀:教龄在2年以内的我校在职教师。(名额为5名)

(2)学校名师:全体在职教师。(名额为10名)

注:每位教师在条件适合的情况下,只可申报其中一项。

四、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掌握比较先进的教育思想,掌握比较先进的教育科学理论,具有现代教育观、学生观和学习观。

③掌握本学科较高专业基础理论,教学基本功比较扎实,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艺术,在教育教学中能运用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效果好、教育教学质量高,在本学科教育教学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较丰富经验,在各种教学比赛中获得好成绩。

④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改革中能不断创新,撰写出较有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

⑤在校级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或示范课,得到学科同行教师认可,并享有较高声誉。

⑥在学校教科室、教导处组织的各项常规检查中,均合格。

⑦教师师德考核合格,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无无故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现象。

2、“学校名师”补充条件

①、有独立教研能力,所著教学论文曾获校级以上表彰或在教研赛课中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②、曾指导学生参加校级以上比赛并获奖

③、教学常规考核成绩在全校领先

④、能随时为全校教师提供教学示范课

⑤、所教班级的成绩在年级处于领先水平

五、评选活动与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学校制定评选方案,利用教职工会、教研组长会、教研组活动时间,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发动教师踊跃参加评选。(11月18日—11月20日)

2、个人申报阶段:符合参选条件的老师到领取申报表格并填写,交到各教研组长处。(11月18日----11月20日)

3、教研组推选阶段: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各教研组组长灵活组织本组申报教师开展推选活动,确定本组参选人员。(原则上各教研组要推出1名以上教师参与申报但推选人数不超过本组总人数的30%)(11月21日---11月22日)

4、考核阶段:

考核主要是现场教学:

课堂教学(主要考察学生学的方式;教师教的方式;教学效果)。课题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每名选手有40分钟的准备时间,课时自定,课件自作。(80分)

教学设计(所授课)。可以上完课以后重新整理,打印文本。(5分)

课堂教学说课反思(所授课)。200字左右。(15分)

工作小组对初步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教育思想、教学教改成果与成绩、学识水平与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上交教科室处;学校教科室综合审查最后确定侯选人上交学校领导组审查。(11月25日----11月29日)

六、在聘期间享受的待遇及义务

1、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出培训,听课、学术交流等活动。

2、在晋升、教师职务评聘、各类评优、奖励中优先考虑。

3、学校颁发荣誉证书进行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4、承担学校“名师大讲堂”活动的展示课任务。

七、聘任期限

学校名师、教坛新秀每年评审一次,每学年考核一次,对不能履行职责或犯有严重错误的,取消称号和相关待遇。

篇3: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一、引言

在学校中,教师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表彰和激励优秀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们学校拟定了一套完善的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二、评选目的

表彰优秀教师,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推动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活动针对全校在岗的教师,不分年级、学科、教龄等条件,公平公正参与评选。

四、评选标准

教学质量: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施展的教育教学技能和方法,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情况等。

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在教学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教学论文、教学课件、教学研究报告等。

师德师风:教师的教育理念、职业操守、团队精神等。

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在学校教务管理、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五、评选程序

宣传推荐:学校将通过校网、校报等渠道,宣传评选活动,并接受教职工推荐优秀教师。

初选评审:初选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由专家、督导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选出的教师进行评审。

面试展示:评选委员会将组织面试展示环节,要求教师进行教学展示和个人陈述。

终选公示:对通过初选和面试展示的教师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意见。

评选结果:最终评选结果由评审委员会按照一定比例确定。

六、评选奖励

对于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学校将给予以下奖励:

荣誉称号:颁发优秀教师证书和奖杯;

奖金:适当给予经济奖励;

晋升岗位: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可优先晋升担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等职务。

七、活动推进

完善评选细则:制定详细的评选细则,明确评审标准和程序;

加强宣传:利用学校媒体宣传各阶段的评选及获奖情况,并充分发挥评选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培训:对参与评选的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充分利用评估结果:在教师评估、激励、培训等方面充分利用评选结果。

八、问题与解决

评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公平问题,需要建立监督机制;

评选标准是否过于侧重教学成绩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教师的多方面表现;

评选出的优秀教师是否能够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需要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九、活动的意义

激励教师:评选活动能够适度增加教师的工作动力和荣誉感,有利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改进管理:评选活动能够在教师管理中发挥激励机制,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重视师德师风:评选活动能够引导教师更加关注自身的师德师风建设。

十、评估与后续

评估评选活动的实施效果,及时总结经验,修订评选细则,加强激励机制的建设。

总结:

通过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旨在激励教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评选标准应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研究、师德师风和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还需加强评选活动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解决评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对评选结果进行有效利用,进一步完善学校的教师激励机制,实现教育教学的可持续发展。

篇4: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在全校形成重德养德的浓厚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评选标准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谨治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积极推行素质教育;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既教书又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关爱帮助困难学生,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4.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融洽的同事关系;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扎根一线,事迹突出。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近三年年师德考核至少一年为优秀等次;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最美教师”评选活动。

(1)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后果的;

(2)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乱收费的;

(3)违反规定有偿家教,或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课补习班并从中获利的;

(4)利用职务之便让家长办私事,有违师德形象的;

(5)推诿学校的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者不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

(6)经常请假、迟到、早退,有旷课、旷工现象的;

(7)有问题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进行越级上访的;

(8)在班级管理、课堂教学或安全值班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9)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严重影响教师形象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最美教师”评选活动。

(1)请假(含病、事、产等假)累计超过十五天的;

(2)因工作方法失当被家长反映到学校,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参加“最美教师”评选。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2)在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3)有三年班主任工作经历的。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4月22日):在全体教师会议上公布学校“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同时在学校微信群、公众号和学校邮箱上进行发布,各班班主任通过校讯通、微信群加大宣传,向家长和学生介绍此次活动,请家长登陆学校微信公众号,参与评选活动。

2.推荐产生候选人:(4月23日——4月29日),经过各行政组民主推选产生候选人,其中一、三、五、六年级行政组和学校行政组各推荐2名,二、四年级行政组和综合行政组各推荐1名。候选人要提供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详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并填报“最美教师”评审表(附件一),各行政组长填报推荐表(附件二)。在4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以上材料报送学校(纸质和电子档各一份),逾期不再受理。

3.候选人事迹展示:(4月30日)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介绍候选人事迹。

4.评选:(5月6日——5月7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中进行网络投票(教师、学生及家长从候选人中选出8名教师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和领导小组评议,确定8名教师为学校“最美教师”。

5.公示表彰:(5月9日)学校公示评选结果,进行表彰。学校从中择优推荐1名教师参加上级主管教育部门举办的“最美教师”评选活动。

四、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是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一次全方位挖掘、宣传师德楷模的重要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最美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中层领导。

2.严把推荐质量。各行政组要高度重视“最美教师”评选活动,认真对照评选标准和有关要求,推荐出师德高尚、业绩突出和事迹突出感人的候选人。

3.评选工作小组对各组推荐的名单进行初审,根据投票结果和领导小组评议,确定8名教师为学校“最美教师”。

4.严禁在评选中进行拉票等违规活动,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5.加大宣传表彰力度,树立师德先进典型。

相关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