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学校廉洁过节通知要求
X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严明纪律要求,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二、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三、中秋、国庆期间,学院公务车辆(值班车除外)一律封存,并停放在学院行政楼前固定位置。
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支部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危害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在防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具体问题上,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
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纪检监察处和各支部纪检委员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
篇2:学校廉洁过节通知要求
中秋、国庆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全院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严守以下纪律底线:
X.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索要月饼、土特产等节礼;X.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及各类购物卡、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X.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他人借用车辆;X.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培训、考察、研讨名义变相公款旅游;X.严禁违规公款吃喝;X.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X.严禁出入私人会所;X.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X.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X.严禁违规接受健身、娱乐等高消费娱乐活动;X.严禁向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转嫁相关费用。
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要求,严守以下纪律红线:X.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X.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X.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X.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X.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二、强化教育监管。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纪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切实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教育和管理,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防范,并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创新工作方式,借助相关职能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纠治“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学院纪委将持续加大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同时,强化查处曝光,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
篇3:学校廉洁过节通知要求
X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四、严禁接受管理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五、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会员卡、购物卡等;
六、严禁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七、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八、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财物,不允许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
九、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
十、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十一、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校其他有关规定。
两节期间,校纪委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查快处,对各种不正之风实行零容忍,严肃追究责任。
篇4:学校廉洁过节通知要求
X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抓住重要节点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高校教师师德“红七条”》等纪律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教师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意识,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打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
二、尚俭戒奢,严格执行廉洁过节的规定。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崇廉拒腐,尚俭戒奢,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履职尽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把狠抓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学校纪委(监察处)要积极配合党委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篇5:学校廉洁过节通知要求
各中小学、成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20XX年9月10日,是全国第33个教师节,为了让全区教师过一个开心祥和的节日,防止教师节期间出现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xx教育的廉洁形象,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教育
在教师节前夕,全区各学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再次强调纪律,严禁教师以教师节名义收取礼金和礼品。x月x日开始,各校通过校内xx群或微信群等平台每天向在职教师发送一条“师德对联”,提醒每位教师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争当家长和学生满意的人民教师,切实提高xx教育的群众满意度。
二、正本清源,强化自律
教育局拟定《教师节廉洁过节倡议书》,教师节前要求每位教师在《倡议书》上签名,督促他们严格自律,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学校要将《倡议书》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引导家长自觉接受倡议,主动监督,堵住源头。
三、树好典型,强化引导
组织全体教职工继续深入学习最美乡村女教师xxx同志先进事迹,并在校内广泛开展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系列评选活动,选出专业素质高、品德优秀、受人尊敬的教师,将这些优秀老师的先进事迹通过公示栏、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发挥好榜样力量,用身边人身边事引导师德规范。
四、惩防并举,强化督查
各学校要认真履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以上各项工作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惩处。教师节前后,教育局将开展明查暗访,督查通知贯彻落实情况,落实不到位的,在系统内通报。教育局将常态化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持续发力,发现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好全区教育系统的廉洁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