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期组织教职工外出进行休养活动的通知(精选5篇)

时间:2024-08-01 17:11:41
关于暑期组织教职工外出进行休养活动的通知(精选5篇)

篇1:关于暑期组织教职工外出进行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分会:

根据校工会2010年工作安排,定于今年暑期组织教职工赴山西、内蒙、陕北等地休闲休养。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观考察线路:

1、西安—山西洪洞县—平遥古城—太原—晋祠—五台山—云冈石窟—呼和浩特—额尔多斯—榆林—延安—西安

二、名额分配与报名办法:

1、工会按全校职工人数比例将参加活动的名额分配到各分会,凡我校工会会员均可报名参加,各分会按分配名额确定参加人员。

2、参加人员需在7月8日、9日两个工作日内,以分会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将报名情况及费用交至工会财务室(以交通银行定活两便存折的形式,不设密码

3、享受补助会员交费1500元整,其余部分校工会补助。名额以外的教职工、家属(儿童原则上需12岁以上)也可参加,费用自理,全价2300元整。

三、收费标准及出发时间:

1、收费内容包括:住宿费、餐费、车费、意外保险费、导游服务费、景点第一门票费、旅行社责任险。

2、身高1米—1.3米的儿童费用700元,不含门票、床位;含餐费、车费、保险费。

3、考察时间暂定7月22

四、注意事项:

1、所分配名额不得跨分会转让或冒名顶替;

2、家属需有职工亲属陪同,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

3、考察人员须一次交清全程费用,门票等如遇政策性调整,多退少补;

4、本次活动统一组织,服从安排,集中活动。

附:暑期休养活动名额分配表、行程安排

西北大学教育工会

2010年7月5日

篇2:关于暑期组织教职工外出进行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教师法》第六章第二十九条关于“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的规定和上级工会关于组织劳模、先进教职工休养的通知,校工会将延续往年教职工休养活动的组织形式。1、活动组织不请旅行社,由校工会自行组织;2、不去热门景点,以休养为主,在住宿固定的前提下,参观周围1-2个景点用以调节精神。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8月21日至8月XX号

2、地点:浙江舟山;

3、休养对象: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在教学、科研、管理岗位上工作业绩突出的在职教工,或者接近退休年龄没有享受过休养的教职工。(参加休养的教职工名额以分工会为单位下达,具体见附表一)

4、注意事项:此次休养对象仅限教职工本人;休养名额不得拆分,一个名额安排一位教职工;人员一旦确定,不宜更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可以弃权,名额作废。请各分工会按附件二要求填报报名表,并于6月17日前将报名表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同报至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ghbgs@

校工会

20XX年X月X日

篇3:关于暑期组织教职工外出进行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分会:

根据校工会2011年工作安排,定于今年暑期组织教职工赴厦门、台湾、桂林、贵阳等地休闲休养。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观考察线路:

1、厦门-金门-台北故宫-日月潭-阿里山-高雄-澎湖-鼓浪屿

2、桂林-北海-南宁-贵阳-黄果树–苗寨

二、名额分配与报名办法:

1、工会下拨名额XX人,按会员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分会,台湾线路每人享受补助XX元,桂林线路每人享受补助XX元。

2、凡我校工会会员均可报名参加,各分会按照校工会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分会参观考察人员的线路及名单。参加人员需在6月2日之前,以分会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将报名情况及全额费用交至工会财务室(交通银行存为定活两便存单)。咨询电话XXXX

3、台湾线结算价XX元,享受补助会员费用XX元;桂林线结算价XX元,享受补助会员费用XX元,其余部分工会补助。名额以外的教职工、家属也可参加(家属需在职工陪同下)但不享受补助,费用自理。

4、参加台湾线的职工及家属,需办理赴台人员《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入台证》,办理证件的押金XX元/人(已含在结算价中),一经办理此费用无法退还。报名职工在缴费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并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工会将统一安排时间组织大家前往市公安局照相、面见。

三、收费标准及出发时间:

1、收费内容包括:火车票费、住宿费、餐费、车费、订票费、意外保险费、区间交通费、导游服务费、景点第一门票费、旅行社责任险,赴台人员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入台证》费用等。

2、考察时间暂定7月15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职工休养活动分两条线路,职工会员可任选一条参加,补助只能享受一次。

2、所分配名额不得跨分会转让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费用全部自理;

3、考察人员须一次交清全程费用,机票、门票如遇政策性调整,多退少补;

4、本次活动统一组织,统一安排,集中活动,注意安全。

西北大学教育工会

2011年5月24日

篇4:关于暑期组织教职工外出进行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关于“因地制宜地安排教师修养”精神,根据《学校教职工疗休养实施办法》,今年学校将继续组织部分教职工参加暑期疗休养及参观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疗休养活动的对象

疗休养活动对象为工作满五年以上在岗已加入工会组织的的教职工。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年龄较大的、工龄较长的教职工。享受过国家疗休养政策及2016年学校组织的疗休养人员不再考虑参加本次疗休养活动。

二、疗休养地及参观培训线路

山东威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及青岛

三、时间安排

7月14日(周五)至

四、费用

本次活动全程由宁夏教育振兴旅行社负责,每人团费为2760元,校工会每人补助20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由校工会统一组织安排,各部门要配合做好推荐人选工作,加强安全法纪教育,确保外出活动安全。

2.经部门同意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务必于6月9日上午10点前将报名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1905056599@,纸质版盖部门公章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随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760元现金一并交校工会办公室戚老师。逾期未报者视同自动放弃,名额校工会统一收回另行分配。

3.因火车票实行实名制,且旅行社需网上提前购票,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参加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4.参加活动的同志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能坚持正常活动,服从统一安排。

5.本次活动谢绝携带家属或以疗休养名义探亲访友。

六、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篇5:关于暑期组织教职工外出进行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经请示校领导同意,校工会将组织我校优秀教职工进行暑期疗休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点:江苏扬州工人疗养院

二、时间:发团时间暂定为7月18日、19日两批每批为期6天

三、人员条件:

校工会根据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正式在职教职工人数的3%分配指标(具体见附件1),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按照以下要求推荐疗休养人员:

1、政治上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必须是2015年度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先进、优秀获得者,报名时须将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四、有关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6月22日上午12:00前

报名地点:校工会办公室(明德楼404室)。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座机电话号码。

2.疗休养的费用为:

XX元/人,学校补贴XX元/人,个人须在报名时交纳费用XX元/人。

3.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16年暑期疗休养人员推荐表》,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一起,以分工会(直属小组)为单位交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邮箱:xgh@。

5.因现购火车票实行的是实名制,且退票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购票窗口(郑州)亲自办理,故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提醒报名参加暑期疗休养的老师,一定要根据行程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生活。

6.疗休养准确出发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名额分配表(略)

2:2016年暑期学习疗休养推荐表(略)

校工会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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